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16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1篇、专利文献370篇;相关期刊111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律与生活等;
返还财产的相关文献由139位作者贡献,包括付一耀、刘爱萍、宋瑞良等。
返还财产
-研究学者
- 付一耀
- 刘爱萍
- 宋瑞良
- 崔建远
- 张新荣
- 张淳
- 曹忠杰
- 李钟
- 王文利
- 王轶
- 赵金龙
- 马东
- 丁宇翔
- 何冬云
- 何淼
- 余艳清
- 佳木
- 冉克平
- 冯亮
- 冯松林
- 刘德峰
- 刘敏
- 华冬梅
- 卞昌久
- 史浩明
- 吉日木图
- 周廷昌
- 周群利
- 夏旭阳
- 孔大为
- 孙元清
- 孙华璞
- 孙欣
- 孙金华
- 安永刚
- 宋德明
- 宗学军
- 尤海东
- 尹田
- 尹秀
- 康涛
- 张伟
- 张佩霖
- 张友渔
- 张红林
- 张英绍
- 张静怡
- 徐东阳
- 徐文业
- 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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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日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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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使用他人技术秘密完成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规则需基于“使用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类型分别确定。非法使用人直接使用他人技术秘密完成之发明创造系由他人技术秘密直接转化而来,技术秘密权利人可通过变更专利权权属的方式要求非法使用人返还其无形财产。非法使用人根据他人技术秘密调整、优化、改进自身技术方案后完成之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皆由非法使用人创造性地贡献之,故其专利权应归属于非法使用人。非法使用人对技术秘密进行修改、改进后完成之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尽管由非法使用人与技术秘密权利人共同贡献,但由于双方缺乏能够形成专利权共有关系的法律或事实依据,故其不能由双方共有。此时,专利权权属可由非法使用人主张,技术秘密权利人可主张先用权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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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一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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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于《民法典》以"债权形式主义"为主的物权变动模式,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双方返还中,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可以是物权请求权,返还价款的请求权则只能是债权请求权.返还双方权利的不对等可能导致双方利益失衡.基于《民法典》第157条对双方返还"同时性"与"对等性"的内在要求,宜赋予返还当事人拒绝返还抗辩权.若一方不履行返还义务,另一方可准用《民法典》第525条的规定,以拒绝对方要求相应的返还的请求.在双方陷入"返还僵局"后,返还原物义务人可对标的物进行变价,以所获价款优先清偿其债务,以实现《民法典》第157条的立法目的.拒绝返还抗辩权原则上采"存在效果说",但对于变价效力与优先效力的行使,宜采"行使效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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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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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执行回转成立需具备前提、本质、程序及对象等4个要件,其前提条件是原执行依据已被部分或全部执行,不仅包括强制执行,亦涵括执行和解。通过执行和解取得财产并不影响原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回转。执行和解条件下执行回转的原申请执行人返还财产时,要求原被执行人负一并恢复抵押登记的义务,既不具备原执行依据错误、有新执行依据的本质要件,也缺乏根据新执行依据重新立案的程序要件,亦不符合财物的对象条件,原申请执行人的该项请求不能在本案执行回转程序中得到支持,需通过其他法律途後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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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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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我国立法,被犯罪人或刑事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受害人财物,只能通过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措施寻求救济,而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但这种制度设计,既不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也并不必然提高司法效率,唯有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措施与民事诉讼分工合作,方能实现公私法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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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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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而言,民法典第179条第1款以及第1165条、第1166条、第1167条坚持了民法通则开创侵权责任法延续的立法体例,即在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内的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尚认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以及返还财产作为责任承担方式。其中,如何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害进行妥当的损失分配,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各种类型的责任承担方式中无疑处于更为核心和关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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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佳;
许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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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第三者因违反公序良俗而取得的赠与财产的赠与合同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全部返还。在返还财产时,如果第三者也有款项转给夫妻一方时,该转回的款项的性质应加以界定,再确定是否可以从夫妻一方赠与的财产中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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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合同无效后的责任承担问题,我国未区分违法无效与其他无效类型,统一规定返还财产、返还不能时折价补偿和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因未设置明确的不法得利不得返还规则和清算规则而引起争议.对此,应坚持返还财产原则,但应废除财产收缴制度;折价补偿时,应以受领人享有的现存利益为限主张返还,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合同价格确定,不应要求其返还期间的收益和用益;过错方损失赔偿数额不应以履行利益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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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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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必要条件,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不能构成表见代理;民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第三人请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理。对第三人因民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所受到的损失,本人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的,应当按照与行为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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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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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查询文件返还两份文件的方法、介质、存储终端,该方法包括:一份查询文件包含多行内容,每行内容均作为一个第一查询条件,每行内容均包括一个查询ID,根据第一查询条件在第一数据库中查询,每个第一查询条件返还一份结果文件,然后将每份结果文件合并作为第一报表,将第一报表中每个查询ID对应的查询结果作为一个第二查询条件,根据第二查询条件在第二数据库中查询,每个第二查询条件返还一份结果文件,然后将每份结果文件合并作为第二报表,第一数据库中的数据和第二数据库中的数据具有关联关系,本发明根据查询条件能够返回两份不同结果的文件,根据需求将两份报表文件提供给不同的人看,从而避免了敏感信息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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