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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

返还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36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79篇、专利文献85篇;相关期刊204种,包括法学、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返还的相关文献由407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勇、姚前、穆永强等。

返还—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79 占比:76.65%

专利文献>

论文:85 占比:23.35%

总计:364篇

返还—发文趋势图

返还

-研究学者

  • 刘勇
  • 姚前
  • 穆永强
  • 刘艳
  • 吴恩慈
  • 姜雅文
  • 张传飞
  • 张水菊
  • 朱全红
  • 李雨晴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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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刘琛
    • 摘要: 近期,不少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住宅装饰装修市场上一些企业打出了“免费装修”“装修款N年返还”的旗号吸引消费者,但是签单之后商家往往违背承诺,并以各种说辞进行额外收费,一些经营者甚至“人去楼空”,使消费者蒙受很大的损失。事实上,不止“免费装修”“装修款N年返还”等噱头频现,价格不透明、钓鱼陷阱、合同避责、企业跑路等乱象在家装行业也时有发生。
    • 詹洪陶
    • 摘要: 2021年6月18日,2650元工资如数返还;8月5日,800元工资返还给诉求人;9月17日,9640元工资已返还诉求人……2021年,沈阳市于洪区人社局通过12345热线平台受理群众诉求72件,其中涉及拖欠工资、保险等诉求35件。
    • 赵厚喜
    • 摘要: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保证金与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以下简称“保修制度”)是何关系,工程保修期(简称“保修期”)有没有对应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以下简称“保修金”),引申出的核心问题是保证金是否与保修期对应,转化为“保修金”,约定至保修期届满返还,等等。在建设工程领域包括审判实务中至今仍然存在认识不清、做法混乱的情况,甚至偏见大行其道,合法的意见尚未得到重视。就此,撰本文予以剖析。
    • 张跃辉
    • 摘要: 《民法典》第988条规定的是无偿受让利益的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第988条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草案将二审稿中第三人的“返还责任”改为“返还义务”,使得条文表述更加精确。第988条的规范意旨在于通过突破债的相对性,防止受损人免受利益多重转让的困扰,确保利益的公平分配。构成要件上,第三人受有利益,需要以得利人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为前提,且得利人的转让行为系无偿转让。法律效果上,第三人无偿受让利益之后,受损人可以请求第三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返还范围要结合“相应范围”予以理解。举证分配上,受损人应就无偿转让行为及得利人返还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 黄赤橙
    • 摘要: 《民法典》第986条规定了得利丧失抗辩,作为限制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工具,其目的在于保护得利人自主决定利益,避免得利人因承担返还义务而处于比得利之前更糟糕的地位。该条规定了得利丧失抗辩成立的“得利丧失”与“善意”要件,解释上应当加上因果关系要件。得利丧失应该以得利人因得利而提升的整体财富做判断;因果关系指要不是得利,则不会丧失得利;善意既包含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不当得利,还包含虽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但其行为或不行为表明打算将得利返还给失利人。得利丧失抗辩处理的实质问题是因得利丧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分配,过错作为损失分配的常见因素应当在决定抗辩能否被阻却时纳入考虑。失利人可以针对得利丧失抗辩提出得利人对于不当得利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再抗辩;得利人则可以进一步提出失利人对于不当得利发生具有更大过错的再再抗辩。
    • 摘要: 1.预售商品“定金”可以退还吗?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对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周淳
    • 摘要: 我国《公司法》要求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归于公司所有。此规则源于英美法之信托法理,转接于我国民法典体系会面临体系不合与规范不调的风险。一方面,归入权以收入为对象,过于扩张,只有将收入限缩解释为净利益,归入权才能实现返还与交出的双重功能。另一方面,民法上的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均无法解释归入权的规范构造。将归入权定位为公司法对董事违反忠实义务之责任的特别规定,更具可操作性。归入的范围也可以受信关系的解释为基点,根据滥用公司财产与收取佣金回扣、自我交易和与公司竞争三种违信行为类型来区分确定。
    • 杨炳珑
    • 摘要: 日前,一则新闻“山东尧山村委会公章被镇政府收走5年,两级法院判归还仍没结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早在2015年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山旺镇党委副书记赵某以“上面好管理”为由,收走了该镇尧山村委会的公章。2018年1月14日,迈利当选尧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后,村委会曾9次口头请求返还公章,但山旺镇政府一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同年7月27日,尧山村委会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返还公章。
    • 摘要: 【案例】王某、曹某系夫妻,育有一女,三人与王母许某共同生活。后许某房屋被征用拆迁,获得各项补偿款共计88万元。一年后,曹某与王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曹某负责抚养。曹某要求许某返还包括人头费在内各项补助共计14.2万元。但许某认为该补偿是基于其家庭户籍关系而取得,不同意返还。曹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许某返还按人头发放的一次性货币安置资金、生产发展资金共计12万元。
    • 王晓燕
    • 摘要: 2019年以来我国冷冻胚胎返还案件显著增多,判决大多支持了返还诉请并对胚胎返还后的处置提出了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损害公共利益等训诫.上述判决对冷冻胚胎属性界定不明致判决返还尚缺乏法理基础,同时对冷冻胚胎返还可能被非法利用的风险存在形式主义应对的倾向.医疗机构对判决的认同度、执行配合度不高.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家法律对代孕的立法政策尚不明朗;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医学界与法律界在对权利/伦理的侧重、对冷冻胚胎非法利用风险防范、对卫生行政管制的态度、对代孕规制的立场等诸多问题上的共识偏差.在当前争议仍较激烈的情况下,立法宜缓行,司法要进一步统一并增强法理论证.为实现权利保障与冷冻胚胎代孕等风险防范的法益平衡,在行政管制规则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医学界对冷冻胚胎的立场需要适时调整,建议根据剩余冷冻胚胎一般同意返还、特殊情况不予返还的原则设定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医疗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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