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
试用期间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2年内共计17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8篇、专利文献18301篇;相关期刊104种,包括四川劳动保障、致富天地、人民之声等;
试用期间的相关文献由118位作者贡献,包括刘业林、本刊编辑部、张兆利等。
试用期间—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8301篇
占比:99.04%
总计:18479篇
试用期间
-研究学者
- 刘业林
- 本刊编辑部
- 张兆利
- 丁实
- 严虹
- 周斌
- 张颖异
- 罗穗芳
- 陈玉江
- 雪莲
- 鹏川
- 黄金旺
- 严实
- 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杂志编辑部
- 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编辑部
- 二子
- 任丽莉
- 任扶善
- 众文
- 何力
- 俞子龙
- 修锦荣2
- 关学东
- 冯亮
- 冷默
- 刘剑波
- 刘毅
- 刘艳
- 刘莹
- 勇军
- 叶方辉
- 司范军
- 吴志忠
- 吴逢旭
- 周天明
- 周开宗
- 周慧
- 周细红
- 唐军
- 姚志清
- 孙正超
- 孙炯
- 安玉民
- 小喻
- 小小
- 小车
- 尹闻杰
- 川流
- 左祥琦
- 张再平
-
-
谢炳城
-
-
摘要:
【案例】罗某于2021年6月入职某公司担任机械工程师,该岗位要求机械制造相关专业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罗某入职时向公司提交了某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试用期间,公司发现罗某经常出错,甚至连基本的机械常识都不懂,导致公司顿生疑窦。随后,公司查知罗某学历证书系伪造,遂以罗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之前与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
-
张兆利
-
-
摘要:
一、试用体验消费,买不买你做主【咨询】节假日期间,某超市推出化妆品试用买卖促销活动,张贴的宣传海报显示,消费者试用期间不产生任何费用。刘女士选择了一款价值1000元的化妆品,并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用期限为10天。试用期届满,刘女士如果对化妆品不满意可以申请返还吗?
-
-
张兆利
-
-
摘要: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季节。现实中有的人为讨薪不计后果,冲动之下采取极端手段,结果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应引以为戒。破坏生产经营陈某到一家玩具厂打工,当时双方约定陈某的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半年。工作5个月后,陈某觉得工作环境恶劣,找到老板提出辞职。可老板却拒绝说,试用期间陈某给厂里造成大量原材料损失,因此要扣除两个月工资。
-
-
张兆利
-
-
摘要: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在合同编、人格权编等编章中,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试用体验消费买不买你做主今年春节假期,某超市推出化妆品试用买卖促销活动,宣称消费者试用期间没有任何费用。刘女士选择了一款价值800元的化妆品,并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用期限为10天,从领取化妆品的次日起算。试用期届满,刘女士并未作出是否购买化妆品的意思表示。于是,超市提出让刘女士支付价款,却遭刘女士反对。
-
-
聂雅庆
-
-
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体制的不断变革,法治社会的不断健全,劳动者在试用期中的权益保障得到不断完善,劳动者越来越享受当前社会所带来的福利.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为了规避责任,逃离法律制裁,寻找法律的"空档口",在用工用人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试用期内存在试用期"陷阱"问题,加上劳动者受知识结构的限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权益的劳动者非常少,致使劳动者,只能"任人宰割".所以,作为法治社会,探讨如何保障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环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
-
-
-
摘要:
又是莺飞草长时节。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劳动者的就业压力同步陡增。少数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又缺少必要的维权知识,在试用期上玩起了花样,把''试用期''当成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廉价期''''白干期'',随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
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杂志编辑部
-
-
摘要:
为了更好地方便作者投稿,提高来稿处理效率,本刊编辑部自2019年12月1日开始试用在线投稿系统。请点击本刊网站临时域名进入http://tg.puwaijinzhan.com:9555/pwjz/login。试用期间,原通过邮箱puwaijinzhan@126.com的作者来稿将继续处理,但新系统稿件处理速度会适当加快,敬请互相告知。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
-
-
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编辑部
-
-
摘要:
为了更好地方便作者投稿,提高来稿处理效率,本刊编辑部自2019年12月1日开始试用在线投稿系统。请点击本刊网站临时域名进入http://tg.puwaijinzhan.com:9555/pwjz/login。试用期间,原通过邮箱puwaijinzhan@126.com的作者来稿将继续处理,但新系统稿件处理速度会适当加快,敬请互相告知。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
-
-
-
-
摘要:
编辑,你好:2016年9月初,我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签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了2个月试用期。我因性格内向,又缺乏销售经验,销售业绩一直不佳,但由于处于销售旺季,公司销售人员又严重不足,因此公司虽然不满意我,领导也多次找我谈话,但过了试用期仍然没有辞退我。
-
-
-
-
摘要:
编辑,你好:我于2016年10月进入一家宾馆做服务员,签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我之前在别的酒店从事过服务员工作,对酒店服务的职责和技能是了解的。新入职这家宾馆后我很快就熟悉了工作流程,自认工作很认真,没有出过差错。可就在试用期结束前不久,我突然接到了宾馆人事部发的短信,称公司决定解聘我,但没有给出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