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清楚
事实清楚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2年内共计18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6篇、专利文献202篇;相关期刊110种,包括法律适用、人民检察、政府法制等;
事实清楚的相关文献由193位作者贡献,包括李飞磊、任福强、彭真军等。
事实清楚
-研究学者
- 李飞磊
- 任福强
- 彭真军
- 王玉
- 高洪宾
- 万开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严剑漪
- 于洁
- 人民日报评论员1
- 任泺璇
- 任能能
- 何伟
- 何成龙
- 侯俊
- 傅朱钢
- 冀祥德
- 农健
- 冯海群
- 刘东海
- 刘云峰
- 刘传福
- 刘佩智
- 刘兰
- 刘启诚
- 刘宏波
- 刘志勇
- 刘林颖
- 刘玉珍
- 刘珍
- 刘莉萍
- 劳义林
- 劳午
- 劳午1
- 北风翼(图)1
- 北风翼(图)
- 史笔
- 叶永生
- 吉纪
- 向静
- 吕平辉
- 吴晓军
- 吴炜佳
- 吴立梅
- 周维平
- 和民
- 唐玺
- 孙忠喜
- 孙玟生
- 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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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
刘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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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个案子的综合评分97分,是廉溪审理中心成立后审理‘乡案’时给出的最高分。”据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该区近日审理的一起“乡案”因为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整,办结时间快,便给出了这个分数。这也是今年2月,纳溪区纪委监委廉溪审理中心正式挂牌后,该区探索“乡案县审”新模式所带来的积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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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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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100万元罚款。“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据此发文透露,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受此重罚,原因在于其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其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去年6月30日,滴滴罔顾国家安全赴美上市,结果受到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安全审查,最终在今年6月10日从纽交所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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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霖;
郭兆卫;
李治虎;
李沂鸿;
杨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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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案情简介2021年12月18日,A县公路检查站查获当事人程某的猪肉产品92 kg,该批猪肉未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当事人程某也未能提供出该批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即将该线索移交至A县农业农村局处理。接报后,A县农业农村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核实当事人程某的违法行为存在,并认定当事人程某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A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程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程某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动物产品92 kg;(2)罚款19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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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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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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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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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不仅应当实施公正的刑罚,而且还应当公正地实施刑罚。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便孙文斌故意杀人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司法机关也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既是公正审判的基本要求,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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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维平;
吴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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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与公诉案件不同,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要在庭前完成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开庭审利条件,决定案件进入庭审程序或者裁定驳回。为避免未审先定,遵守正当程序,对于裁定驳回自诉条件中的缺乏罪证,应理解为缺乏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而非缺乏证明犯罪成立的证据;对于开庭审利条件中的犯罪事实清楚,应理解为指控事实清楚,而非犯罪成立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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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朱钢;
邱纯杰;
陈奕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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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40条也规定了除特殊情形外,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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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3日,鞍山市委书记余功斌到鞍山市12345热线平台调研。在12345热线平台,余功斌现场接听了19位群众来电,诉求内容涉及供热、物业、市场监管、市政工程等方面。每接通一个电话,余功斌都细心问询,认真记录,对事实清楚、政策规定明确的诉求,当场答复,对需进一步调查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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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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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涉及的是故意伤害罪。构成这个罪名,首先要求主观上故意,客观上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损伤程度达轻伤以上,且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该案现有证据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本院经审查并提请检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4月13日,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送达现场会,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收到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