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1年内共计42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19篇、会议论文8篇、专利文献1342篇;相关期刊219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经济(上旬刊)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教育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第一届比较法学与世界共同法国际研讨会、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行政诉讼制度的相关文献由410位作者贡献,包括应松年、朱叶、杨海坤等。
行政诉讼制度
-研究学者
- 应松年
- 朱叶
- 杨海坤
- 马怀德
- 江必新
- 杨伟东
- 杨海燕
- 王振宇
- 刘德生
- 刘飞
- 卜晓虹
- 古洪能
- 吴旭贞
- 姚战军
- 姜明安
- 张树义
- 张磊
- 张红喜
- 张越
- 李夕思
- 李新生
- 杨小君
- 杨解君
- 汪海
- 洪演
- 王学辉
- 王汉斌
- 皮纯协
- 程干远
- 章志远
- 肖峰昌
- 胡卫列
- 胡玉鸿
- 许建兵
- 谭宗泽
- 赵大光
- 赵洪艳
- 邓蔚婵
- 郭修江
- 阿计
- 高巍
- 魏风
- 丁梅
- 上官酒瑞
- 严民富
- 乔文心
- 于仁伯
- 于安
- 于禄娟
- 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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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菲;
莫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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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面两个案例都具有典型的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特点,且都涉及被诉行政机关代履行和代处置的作为义务。两案中,行政机关都不是毫无作为,均有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并且履职行为也实现了部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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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萍;
杜佳鑫;
胡小烨;
王嫏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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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费用交纳制度作为民事、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一项司法活动。①现行的诉讼费追缴制度对于败诉方拒不缴纳的情况下如何强制执行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普遍存在追缴机制混乱、退费流程不顺畅、诉讼费流失严重的情况,②不仅与制度设计的目的相去甚远,而且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诉讼费管理制度的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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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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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索建立符合国家法治要求和军队建设实际的军事行政诉讼制度,标志着我军行政诉讼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对于规范和控制军事行政权、促进军事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官兵合法权益、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军事行政诉讼试点工作正式向全军法院推开。当前,要在总结前期军事行政审判试点经验基础上,不断推进完善军事行政诉讼制度,为建设新时代法治军队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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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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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言:行政行为理论的引入与迷失行政行为理论滥觞于法国,系因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而产生。自1810年起,行政行为(Acte Administratif)一词便为法国学界所认同,用以表示行政机关采取的具有行政法效果的法律行为。1826年,德国行政法学家奥托·迈耶将行政行为概念引入德国,并将其界定为"行政向人民就什么是个案中的法(所为)的高权宣示"[1]。由于该定义不甚明了,之后德国学者对行政行为的理解亦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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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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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诉讼法》俗称“民告官”的法律,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两个核心问题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起到了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加强《行政诉讼法》在政府基层统计中的指导作用,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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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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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部行政诉讼制度与普通行政诉讼制度相比,有如下特点:一是解决的纠纷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纠纷。这是一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特点,也可以称为内部法律关系。内部行政纠纷,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与公务员,还包括所有公权力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内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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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
- 《第一届比较法学与世界共同法国际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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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权能与审查密度同属行政诉讼的关键制度,但我国学理却惯于对两者分别予以观察,有关这两个领域的制度实践同样分头进行,并无关联.与此相对,德国法中严格的诉讼权能与高密度的司法审查,却体现出行政诉讼制度间的相互配合与密切衔接.两国的差异一方面源于在制度建构中,行政诉讼是否首先被作为由诸多环节共同构成、紧密关联、配合作用的整体来对待;另一方面则源于作为制度建构基础的行政诉讼学理,是否强调对逻辑一致的周密考虑和整体完整的反复锤炼.而本文的写作正是从诉讼制度的整体构成与系统作用角度出发,通过对照德国与中国在诉讼权能与审查密度两方面的不同处理,以及分析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一方面尝试跳脱出以往对行政诉讼制度予以片断认识和分隔理解的视野窠臼,从整体上观察和把握不同国家行政诉讼的概观风貌;另一方面则希望在我国的行政诉讼的学理讨论和制度实践中,同样导入对逻辑一致和整体完整的思考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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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燕;
徐亮亮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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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登记案件在《物权法》公布后能否进入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中并正常运转,必须首先由不动产登记行为之性质分析其可诉性,同时法院审查不动产登记案件还需注意民事与行政争议交织时诉讼模式的选择,并正确处理原告资格、审查强度、法律适用以及因登记错误产生的赔偿程序等诉讼结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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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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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针对行政行为提起的撤销之诉中,德国行政法院法明确规定以“诉讼停止执行”为原则.该原则是基于宪法上的要求和公法诉讼的特征而确定的,表明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心在于保护公民权利.与德国的情况相比较,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同样具备在一定范围内确立“诉讼停止执行”原则的土壤.当然,是否应当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参考德国制度的问题,还有待于作更为细致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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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格平
- 《首届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
|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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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通过规范公众的基本环境权利,通过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化和公众参与决策的法律制度,中国逐步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创造了一定的社会环境。在当前环境保护所引发的深刻社会经济变革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社会力量逐步增强。公众、产业界和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在经历着深刻转变,三种社会力量三足鼎立和政府管制、市场调节和社会调节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综合机制开始形成。为了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我国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公民环境权的法律规定,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扩展公众参与环境与发展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完善涉及公民环境权的相关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和民事、行政赔偿制度,发展各种引导民间生产和消费行为的制度和机制,培育环境保护民间组织,鼓励和支持它们开展各种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和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