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51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12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58315篇;相关期刊343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行政与法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4’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2009年行政法年会、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总结及水土保持发展战略研讨会等;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文献由524位作者贡献,包括杨毅、章志远、刘军等。
行政强制执行—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8315篇
占比:99.12%
总计:58832篇
行政强制执行
-研究学者
- 杨毅
- 章志远
- 刘军
- 刘磊
- 卢仿杰
- 宋永寿
- 崔文俊
- 胡建淼
- 苏静
- 侯宇
- 刘爱民
- 向延建
- 吴琳
- 宋丽
- 岳向宇
- 彭水兰
- 徐艳群
- 朱晓青
- 朱茂磊
- 李万业
- 李云峰
- 李旭旭
- 李晓光
- 杨柳
- 杨波
- 杨海坤
- 欧仁山
- 欧阳波
- 温华
- 王伟奇
- 王军
- 王环宇
- 穆会新
- 胡玲莉
- 莫于川
- 蒲晓媛
- 裴娜
- 詹福满
- 贠丽琼
- 赵阳
- 邓勇
- 郭殊
- 闫海
- 陈吉利
- 陈斗
- 陈灿权
- 饶启慧
- 马靖
- Ding Guoyi
- La Mao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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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春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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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是我国探索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有效手段。它既体现行政性,又体现契约性,导致磋商制度的法律性质难以认定。通过对行政协议与民事协议区分标准的探讨,可以发现赔偿协议与行政协议存在映射关系,故磋商属于协议性行政行为。在此前提下探讨赔偿协议的法律机制,尤其是当赔偿义务人不履行赔偿协议时,司法确认制度适用是否合法值得重新考量,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应当如何应用也需重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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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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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强制执行权力的配置直接关系到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效率,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从决定到落地的关键一跃,对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具有重大意义。裁执分离观念是塑造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构成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影响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未来发展轨迹。根据裁执分离理念,当行政机关有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需要时要将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最终决定权交由法院,由法院来作出是否准许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而后行政机关才能根据法院授权来负责落实行政强制执行行为。通过完善、细化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通过探索构建专门的行政法院,在我国构建起以司法权为主导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进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解决现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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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抒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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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强化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监督,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积极举措。完善人民法院执行监督机制具有其必要性,理论研究与机制建设缺一不可,但目前这方面仍存在不少亟须补齐的短板,如监督案源匮乏、监督职能尚未落实、监督依据亟须明确、监督质效有待提升。可以考虑在总结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适应新时期法律监督需要的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监督体制机制。总体改革思路应通过更新检察监督理念以完善检察监督举措,具体改革举措有:完善行政强制执行的检察监督立法;扩大行政强制执行检察监督的案源线索;构建依职权主动启动监督程序的模式;增强调查核实权的实效;加强监督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保障行政检察监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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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亦辰;
郭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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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诸多立法明确规定拒绝给付可以作为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但其正当性及合法性仍面临颇多挑战。对其正当性的质疑,学者多从权利冲突的角度予以释解。如此解释并不充分,还应从合理联结的视角进一步寻求其“合道德性”的价值判断,其判断标准为拒绝给付施加的不利益和被执行行政决定所确认义务造成的利益消减应具有一致性。行政非诉执行中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可以归入拒绝给付的范畴,有正当性基础。对其合法性的争议,聚焦在地方立法设定拒绝给付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此,应从体系化法律解释的维度进行认定,若行政机关有直接强制执行权,则地方立法为其设定拒绝给付具有合法性。随着给付行政的发展,应该进一步完善拒绝给付的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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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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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首次在行政强制执行立法中确立执行和解制度,在我国出台的《行政强制法》这部法律中,该法于2012年初正式生效.这部法律中的第四十二条这样描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由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过于模糊,没有对相关的程序规范给予细化规定,不利于该制度发挥其自身价值.本文从执行和解的概念与立法现状入手,解剖执行和解制度在程序上规定的缺点,针对其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优化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和解程度上的建议,希望能达到促使执行和解制度实现效果最大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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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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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当前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从立法上兼顾了执法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和行政强制执行效率,但由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情况比较复杂,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在实践中还存在着执行效率不高、法院负担太重以及不利于相对人救济的实现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比较和借鉴德奥国家与英美国家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方面的有益经验,结合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和基本特征,应当在立法上科学合理地设置行政强制执行权,逐步建立行政主导型强制执行体制,积极探索在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强制执行机构,并进一步强化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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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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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行罚是一个学理概念,对应《行政强制法》中的"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意义上的"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应该符合"基础行为—执行行为"标准和义务反复课予标准.从整体主义的视角看,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存在金钱给付义务保障错位、其余义务保障缺位的适用难题.这一规定,既不符合行政强制效能原则与比例原则的要求,也与宪法上的人权保障原则、平等原则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违背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之虞.因此,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在执行程序中应当审慎适用,需要建立双重决定、双重执行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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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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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临近水库的别墅等建筑物的清查整治,在实体层面,尤其对于五证齐全的建筑物,如何定性为违建需要慎重把握,对水库管理范围的界定是一个重点问题;在程序层面,应避免执法中因急于求成而催生的程序违法.强拆行为会产生重大损失,涉及多方主体和多重法律关系,应理清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妥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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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
- 《2014消防科技与工程学术会议》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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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理清行政强制、消防行政强制、消防行政强制执行三者之间的关系,借助对消防监督管理执法实践的调研,评析我国消防行政强制执行的现状和不足,提出加强消防强制执行建设的建议.本文通过确定消防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和原则,阐述了新《消防法》颁布后,消防行政强制执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消防强制执行建设的建议。对消防强制执行的深入研究,有助于立法机关规范设定消防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执行,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执法公正,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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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顺安
- 《第一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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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上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打捞清除水上障碍物、强制打捞沉船、强制卸载、强制清除油污等海事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达到使义务当事人的义务得以履行,从而实现预防或制止水上违法行为或者某种紧急事态的发生,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的目的.行政强制执行所发生的水上障碍物、沉船的打捞清除费,货物卸载费和油污清除费等依法应由被强制执行人承担,但在实践中执法部门、代履行人与被强制执行人(义务当事人)就这些费用难以达成赔偿协议,需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解决中又遇到费用应由谁承担,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提起民事诉讼,执法部门、代履行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等法律问题.为此,本人对上述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立法上解决问题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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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利
- 《2014’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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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在行政强制的设定、类型、适用条件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法律概念和概括条款,需要进行细致梳理.《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了行政管束、保护性医疗措施、强制性协助等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强制执行.虽然现行法律对这些行政强制的规范体现了比例原则,《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程序规范也具适用效力,但是基于精神卫生领域的特殊性,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权益需要更强程度的程序保护,这构成了精神卫生立法完善的价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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