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
药监部门的相关文献在2002年到2022年内共计362篇,主要集中在药学、预防医学、卫生学、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54篇、会议论文8篇、专利文献68456篇;相关期刊156种,包括中国社区医师、中国药店、中国药业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第十一届(2016)中国管理学年会、2012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十二五”医药科学发展学术研讨会、2010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医药科学发展——新医改政策与药品管理”学术论坛等;药监部门的相关文献由307位作者贡献,包括吴问胜、吴彩霞、李艳霞等。
药监部门—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68456篇
占比:99.47%
总计:68818篇
药监部门
-研究学者
- 吴问胜
- 吴彩霞
- 李艳霞
- 汤大金
- 沈玉萍
- 丁韶东
- 于培明
- 冯项丽
- 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
- 吴悦
- 姜小杭
- 宋运林
- 左根永
- 张宗利
- 张庆生
- 张晓蓬
- 张铁鹰
- 张雪
- 方磊平
- 曹爱章
- 李中东
- 李晨光
- 李树青
- 李鸿勇
- 王继珍
- 王艳平
- 白金禄
- 秦良伟
- 缪宝迎
- 翟秀芳
- 董雅新
- 许杰
- 赵冬梅
- 陈立栋
- 韩艳
- 韩越
- 马玉芹
- 高飞
- 黎英华
- 丁一鹤
- 丁正磊
- 万国勇
- 万紫
- 中国药业编辑部
- 于宝珠
- 于怀江
- 于江涛
- 于洪彬
- 优洁
- 何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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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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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处方药顾名思义就是不需要医生开具处方的药品,多用于常见病、多发病,其外包装上印有“OTC”字样的椭圆形的专用标识。根据药品的安全程度,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红底白字,可在药店买到;乙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绿底白字,除药店外经药监部门批准,也可在超市、宾馆、商店等处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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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小杭;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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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药品安全事故频发,暴露了我国当前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作为核心部门对中药安全监管负有主要责任.平衡记分卡被哈佛商业评论誉为"全球最强大的绩效管理工具之一,其产生、发展以及在企业中的应用给了诸多启示.本文从平衡记分卡的特点以及其应用原理探讨在药监部门中应用的可行性,为省级政府中药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管理工具和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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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小杭;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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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药品安全事故频发,暴露了我国当前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作为核心部门对中药安全监管负有主要责任。平衡记分卡被哈佛商业评论誉为"全球最强大的绩效管理工具之一,其产生、发展以及在企业中的应用给了诸多启示。本文从平衡记分卡的特点以及其应用原理探讨在药监部门中应用的可行性,为省级政府中药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管理工具和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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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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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进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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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8日,多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张茅强调,各级市场监管、药监部门要把“百日行动”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和锤炼执法队伍的重要实践,加强案件查办,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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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培明;
冯项丽
- 《2010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医药科学发展——新医改政策与药品管理”学术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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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药监部门能否依据《产品质量法》处理药品或医疗器械案件,为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提供参考.方法:通过案例研究、探索性逻辑分析和法条分析方法,对相关产品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进行解析,得出结论.结果与结论:药监部门应当首先依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进行处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对药品或医疗器械案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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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强;
李兴国
- 《第十一届(2016)中国管理学年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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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基于博弈论视角,围绕提高中药材质量安全,对于中药材供应链环境下的“药监部门-企业-药农”三方进行博弈分析,根据中药材的特性,分别从中药材源头、中药材产品流通两个角度构建了药农与药企的博弈模型、药监部门与药企的博弈模型.通过分析不同行为主体的策略选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rn 本文第一阶段考虑在政府主导下的药农与药企的博弈,借助博弈工具简单剖析了在不同的检测和补贴机制下,企业与药农的选择策略。分析得出,在高补贴、低检测,低补贴、高检测,低补贴、高检测下,药农理性人的角度往往选择提供低质量的中药材,而药企则偏向于提供低价收购中药材,以此造成中药材市场质量参差不齐。而在高补贴、高检测机制下,药农的生产成本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为提高销量而适当降低售价,加上高检测下违规成本,药农会选择提供高质量的中药材,而药企在高质量与低质量售价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考虑到自身长期信誉,也会选择高价收购中药材,因而这是较为有效的策略组合。rn 本文在第二阶段构建了药监部门与药企的简单博弈模型。分析可知,传统意义上加大处罚力度,是降低药企生产销售低质量药品的有效措施,但从上述的博弈均衡结果可知,在其他收益不变时,加大处罚力度,会导致药监部门减少规制,显然这会导致更多劣质中药材产品流入市场。另一方面,当药监部门的收益增加时,市场上高质量中药材产品便会增加,当政府所付出的信誉成本很大时,即对部门政绩影响很大时,市场上的高质量药品也会增加,当药监部门对药企的处罚力度降低时,药监部门进行规制的次数也相应增加,从而促使市场上流通的高质量中药材产品大幅提高。rn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为了提高中药材产品的质量,必须从中药材生产源头以及中药流通处两手抓、重点抓。在源头方面,政府实行惠农利民政策,要加大对中药材种植户的补贴,完善中药材检测机制,让质量与补贴相挂钩,使提供低质量中药材得到的收益小于提供高质量中药材所得到的收益。在流通环节,政府应该设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药监部门的收益,给与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此外,药监部门适当的降低对生产销售低质量中药材产品的处罚,鼓励药企生产销售高质量的中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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