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故意
主观故意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38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85篇、专利文献560篇;相关期刊224种,包括法学、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主观故意的相关文献由400位作者贡献,包括中国医疗美容编辑部、周士君、袁玉杰等。
主观故意
-研究学者
- 中国医疗美容编辑部
- 周士君
- 袁玉杰
- 赵东航
- 兰贵霞
- 周光权
- 周和玉
- 周洁
- 张晓胡
- 张震
- 彭焚
- 李北
- 杨伟光
- 汪国钧
- 沈曙昆
- 潘新和
- 熊秋红
- 牛宏嘉
- 王毅
- 王泽琪
- 聂慧苹
- 范秀娟
- 辜兰
- 陈国庆
- 陈德云
- 陈瑞华
- 黄山
- 黄建国
- 黄烃烃
- 丁丽娜
- 丁蔚
- 东语
- 严朝霞
- 乌云巴特尔
- 于学志
- 于彦琳
- 于静
- 付金
- 何小王
- 佟明增
- 侯炳瑶
- 俞志俊
- 候迅
- 倪仁君
- 关保英
- 关志豪
- 凌华
- 刘俊
- 刘国军
- 刘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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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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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司法实务中处理醉酒型犯罪时存在不问嫌疑人犯罪前醉酒原因,不看犯罪时和犯罪后嫌疑人的客观表现,将醉酒行为直接等同于犯罪的主观故意,以及客观归罪带来定罪不准确和罪责刑不相适应等问题。尤其是醉酒型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涉及财产侵害领域类的案件相对罕见,尚未形成成熟的定罪量刑模式。对此,可以借鉴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故意伤害罪的推定方法和认定标准,充分结合醉酒程度、普通人标准以及客观性证据,准确把握醉酒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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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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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连收到多个消费者通过12315、12345平台反映一些商场超市存在商品低标高结的投诉举报。针对这些投诉举报,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高度重视,逐一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所反映的商家商品低标高结情形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一是商家主观故意,造成商品低标高结;二是商家因员工工作失误,未及时更换标价,造成商品低标高结;三是因商品品种规格不一、标价不同,摆放陈列在一个区域,有时消费者挑选后随意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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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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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走私犯罪系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之一,走私犯罪所得的合理界定不仅涉及走私违法所得没收的范围,而且关系着洗钱罪的定罪与量刑。结合走私犯罪的法定犯性质、经营型犯罪特性以及违法所得认定的一般理念,应以走私犯罪获取的非法利润数额认定其违法所得数额。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洗钱罪"明知"的表述,但这并不改变洗钱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仍然应当具有"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及性质的主观故意,且应当将"明知"作为该罪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在限制入罪方面发挥作用。在自洗钱入罪的背景下,应以走私犯罪所得产生的时间节点界分走私罪与洗钱罪,购销走私货物不构成洗钱罪,对走私行为人自洗钱的行为应当以走私罪与洗钱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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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重交通肇事后果。如果肇事逃逸,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容易致残或致死,加重事故后果。二、处罚加重。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量刑较轻,如果肇事后逃逸,犯罪性质则变为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量刑是3~7年有期徒刑。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现场得不到保护,事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会严重干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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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涛;
倪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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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可导致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经营者的主观故意状态是认定欺诈行为是否成立的关键。实务中,对于经营者主观故意的认定应依客观事实做类型化的努力。在网络消费等领域,消费者的“购买评价”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经营者是否明知其实施欺诈行为的心理状态,于审判实践中可作为经营者存在主观故意的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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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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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的提高,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日渐成熟,老龄化社会渐近而带来保健意识的提升,为优质蜂产品市场带来了发展机遇。成熟蜂蜜也成为一段时期以来业内谈论比较热门的话题,有必要做更深入的讨论。一、真实性是认定成熟蜂蜜的基础天然蜂蜜并不都是成熟蜂蜜,但成熟蜂蜜必须是天然蜂蜜,真实性是对成熟蜂蜜最基本的要求。这不单单涉及到通常意义上的蜂蜜人为掺假等问题,即使是没有主观故意,但如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失误,也将丧失成熟蜂蜜的资格。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忽视商品蜜生产前的“清脾”作业而造成商品蜜中存在有饲料糖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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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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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第140 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鉴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行为的主观故意情节明显,易于识别,将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不存在争议。而对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则因其主观故意情节及危害后果的认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在是否应以“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为移送标准,则分歧较多。笔者现结合具体案情对后一种情形下的涉嫌犯罪移送标准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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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简要案情被告人黄某某(1960年2月10日出生)与被害人曾某某(1942年2月7日出生)为夫妻关系。被害人曾某某生前患有跨骑型肺栓塞、陈l旧性肺结核、左心室壁陈旧性心肌梗死、慢性肾盂肾炎,基底动脉开窗畸形、基底动脉粥样硬化等多种慢性疾病,且曾某某因2017年意外摔倒致左侧股骨颈完全性骨折、双下肢肌肉萎缩,没有行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