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
股息红利的相关文献在2005年到2022年内共计75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5篇、专利文献19篇;相关期刊44种,包括时事资料手册、英才、现代经济信息等;
股息红利的相关文献由52位作者贡献,包括杨映辉、杨栎、郭双友等。
股息红利
-研究学者
- 杨映辉
- 杨栎
- 郭双友
- 习均
- 于芳芳
- 刘厚兵
- 刘磊
- 刘贤宇
- 卢新
- 司茹
- 吕随启
- 周明
- 唐功奇
- 奚卫华
- 尹志显
- 广海德
- 张伟
- 张召武
- 张莹
- 徐斌
- 战戈
- 曹琥
- 曹知宏
- 本刊编辑部
- 李伟
- 李杉
- 李维萍
- 李都都
- 梁富山
- 燕翔
- 王勇
- 王家斌
- 王思宁
- 王晓秋
- 王永泉
- 王琼
- 王秀珍
- 皮海洲
- 程辉
- 纪宏奎
- 萧颖虹
- 许华
- 谭光荣
- 赵友福
- 赵德峰
- 钟岩
- 陈永苗
- 马国强
- 高国华
- 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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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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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0年,我国逐步开始恢复证券交易市场,先后建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在助力企业融资、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居民参与证券市场的投资活动,并从中获取的财产性收入也为家庭总收入的增长作出巨大贡献。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个人获取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则明确规定了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款项不得在进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进行扣除。因此,在现行政策中,居民从其投资企业中获取的投资收益存在经济性重复征税的问题。尽管在后期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是否能够达到减轻重复征税、促进长期投资的目的,本文将进行分析并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同时提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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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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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进一步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合伙企业按合伙协议约定分给法人合伙人的所得,能否享受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践中存在较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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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红利策略是一个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投资策略,本质上并不神秘。红利一般指的是股票的现金股息分配。股票投资总回报的三个决定因素:股息回报、盈利增长和估值提升,股息红利因素在美股长周期整体收益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股的长牛使得红利再投资复利的巨大威力得到充分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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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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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资产中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包括两种,会计核算根据金融工具所反映的不同性质(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企业持有此类金融资产时,涉及的税收问题比较复杂,包括资产计量属性和收入确认等.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此类金融资产在进行会计核算与涉税分析时应注意的问题,包括资产分类依据与方法,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选择与协调,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差异,资产处置所得确认与纳税申报协调等,并针对目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与会计准则不匹配情况,提出纳税调整申报应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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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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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票收益可以分解为股利回购收益和市值变动,市值变动又受到盈利和估值的影响,从长期投资的角度来看,股票收益率可以分解为股利回购收益、股票估值和企业盈利这三个部分的影响.其中,股利红利收益在股票总回报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美股票市场中,长期看标普500指数中股息红利及其再投资收益占到指数全收益的接近一半.股息红利之所以重要,一是因为其是股票投资的直接收益来源之一,另一个原因则在于高股息红利是企业盈利能力持续稳定较高的一个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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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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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务操作中,税企双方对于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享受税收优惠的认定标准存在争议,如对于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的判定标准及股息、红利等收益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免税收入、亏损弥补、应纳税额计算等问题.本文基于减税降费视角,通过案例研究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收益的税收优惠标准及汇算清缴政策取向,建议将从购入日期至投资方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作为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2个月的计算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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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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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不同股东类型的股息红利所得所负担的纳税义务不同,当发生不按比例分红时对此行为而产生的税收问题存在很大争议.本文通过对各种股东类型股息红利税收政策的解读,分析企业利用让渡分红权分配股息红利的争议原因,举例阐述了不同股东类型之间让渡分红权的行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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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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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息红利是现今人们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基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对其重复征收而出现的弊端,各国在应对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的问题上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如何妥善处理股息红利的重复征税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所必须直面的问题.在国外的成功经验同我国税收的实际状况相结合的基础上,完善部分计征制,推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当是现阶段减轻股息红利重复征税,实现分配正义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