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诉讼
群体诉讼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1年内共计14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0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3483篇;相关期刊106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首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2007年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年会等;群体诉讼的相关文献由145位作者贡献,包括杨严炎、宋波、康云峰等。
群体诉讼
-研究学者
- 杨严炎
- 宋波
- 康云峰
- 梁远
- 肖羽飞
- 赖建根
- 卫克琴
- 叶晟
- 吴俐
- 吴泽勇
- 周俊林
- 奉晓政
- 孙昊
- 张明炎
- 文兰
- 曾庆辉
- 李健全
- 柯阳友
- 柴慧婕
- 沈栩
- 王福华
- 郑妮
- 郭云忠
- 陈兴生
- 陈琛
- 雷桂森
- 于静明
- 何文燕
- 何明辉
- 余增明
- 佩·亨利克·林得贝鲁
- 侯东顺
- 冯晓静
- 刘云
- 刘国利
- 刘国涛
- 刘森甲
- 刘珍君
- 刘甜甜
- 刘长秋
- 卜开明
- 卞辉
- 史溢帆
- 吴丹娜
- 吴应珠
- 吴杰
- 吴英姿
- 周松杉
- 唐玉富
- 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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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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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而在群体性纠纷日趋增多的态势下,群体性案件能否有效化解是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法律规定的诉讼制度在群体性案件审理方面明显供给不足,而示范诉讼在基层实践中取得的效果证明了这一制度在群体性纠纷化解效率和效果方面的价值.在此情形下,应破除示范诉讼在我国诉讼制度体系下面临的理论与现实障碍,把其作为代表人诉讼的补充,在诉讼法中作出明确规定,使二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更好促进群体性纠纷的化解.在设计本土化的示范诉讼制度时,既应注重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也应当实行适度的司法积极主义,通过赋予法官诉讼指挥权来确保审判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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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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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诉讼是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我国证券市场往往秉持"重行轻民"的态度.民事诉讼在证券侵权诉讼中的作用并没有体现,域外立法实践有以私权主导的集团诉讼、以及以公权介入的团体诉讼.我国则选择了公权和私权相结合的折中模式,由投服中心提起支持诉讼.但是该制度存在缺乏支持诉讼规则安排、投服中心定位不明及判决效力无法扩张的制度缺陷.在未来的制度改革中应该聚焦于出台支持诉讼细则、明确投服中心定位以及合理嫁接示范诉讼制度上,从而进一步激发我国民事诉讼在证券监管中所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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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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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种类和复杂的情形,法律的滞后性不再能够完整的适应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群体诉讼就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一直都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国内外的现行法律规定比较中,探析不同国家群体诉讼解决路径,以期能为我国的群体诉讼寻找更加合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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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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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种类和复杂的情形,法律的滞后性不再能够完整的适应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群体诉讼就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一直都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国内外的现行法律规定比较中,探析不同国家群体诉讼解决路径,以期能为我国的群体诉讼寻找更加合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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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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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益诉讼不是民事公诉,更不是代表人诉讼(群体诉讼).民事公诉为的是国家利益,群体诉讼为的是特定多数人的私人利益,公益诉讼为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公益诉讼人是不特定多数人的法定诉讼担当者,担当的只是诉讼而不是实体,法院应对公益诉讼人的法定诉讼担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民事公诉、公益诉讼与群体诉讼三种诉讼之间还另有其他本质和诸多的差别.公益诉讼只是民事诉讼的例外和补充,能提起私益诉讼、民事公诉或群体诉讼的,就不要提起公益诉讼.此外,行政执法和立法举措更是捍卫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应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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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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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证券欺诈纠纷解决的法律框架.根据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诉讼案件数量的统计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行为总体上呈递增趋势,而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数量却没有呈现同比例增长.故将法律规制的影响内嵌于投资者和侵权人对于诉讼的预期之中,以成本—收益法权衡投资者和侵权人的预期净收益,根据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纠纷主体的行为对策.虚假陈述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是一个利益权衡过程,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提高侵权人的预期违法成本支付是一个必然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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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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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几年陆续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因民事公益诉讼本土化理论供给匮乏,立法者没有贸然制定民事公益诉讼特则,而是授权“两高”开展相关试点.鉴于理论界与实务界尚未对民事公益诉讼的根本性问题达成最低限度共识,2016年中国民事公益诉讼延续着之前早已存在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分歧.展望未来,只有对“何为公益诉讼”、“为何公益诉讼”两个根本性问题达成基本共识,才能将有限的精力和资源精准地用于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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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阳友
-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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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进一步述评国外的群体纠纷解决机制并与我国已有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分析群体诉讼的基本问题(如价值和功能、表现形式等)和我国群体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问题,对能否借鉴、如何借鉴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共同诉讼、公益诉讼、现代型诉讼等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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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珍君
- 《首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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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分化表现突出,由于体制转轨、商品瑕疵或其他同一事实原因造成的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群体诉讼也呈逐年增长趋势.所谓群体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群体诉讼,是指具有共同或同类法律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众多,且不能进行共同诉讼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的一种制度;广义的群体诉讼,除了代表人诉讼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解决群体性纠纷功能的诉讼形式。rn 本文围绕广义的群体诉讼范畴,以实证调研和比较分析为基本方法,对当下群体性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他国家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对策略等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涉群体性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建议,以期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和群体诉讼,更好地维护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群体性纠纷具有涉及人数众多、利益高度聚合、双方情绪对抗严重等独有的特点,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更为激烈的冲突和对抗,影响辖区的经济社会稳定。而代表人诉讼制度在我国群体性纠纷处理中仍存在极大的局限性,对此,亟需建立一种多元化、立体化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建议建立建立群体性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灵活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建立多方协调、互相联动的群体性纠纷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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