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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救济

禁令救济的相关文献在2004年到2022年内共计7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3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4篇;相关期刊56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电子知识产权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法学会2009民法年会等;禁令救济的相关文献由95位作者贡献,包括丁亚琦、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课题组、刘晓辉等。

禁令救济—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73 占比:57.03%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78%

专利文献>

论文:54 占比:42.19%

总计:128篇

禁令救济—发文趋势图

禁令救济

-研究学者

  • 丁亚琦
  •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课题组
  • 刘晓辉
  • 宋文静
  • 曹晨旸
  • 李梅
  • 胡晓颐
  • 贺文奕
  • Guo Rengui
  • Jorge L.Contreras1

禁令救济

-相关会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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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杨楠
    • 摘要: 标准必要专利由于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以及为警惕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其在适用禁令救济时有其特殊性:标准必要专利不应当适用禁令救济;FRAND声明不排除禁令救济的适用。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和欧盟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的相关政策和学术观点认为:适用上虽由于专利体制的不同采用了不同的规则,但本质上是平衡SEP权利人和实施者的利益平衡,促进双方诚信协商,因此可以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参考。而我国目前用过错来作为SEP禁令救济的考虑因素在当前是适当的,但可借鉴域外经验将公共利益和利益平衡原则考虑其中,对双方过错的具体考虑因素禁令完善,并且在规则适用上更加灵活。
    • 徐聪
    • 摘要: 数据“集群化”的技术特质使得网络信息资源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规模得以巨大提升。传统的互联网中间服务商规制面临着内生性规范的式微,而互联网中间服务商的法律角色也面临转变的时空迫切性。随着新《著作权法》颁行,作为配套规范的相关条款面临着如何与其进行科学性衔接的问题。文章从近年欧洲频发的网络侵权案件出发,以法院采取的互联网中间服务商禁令模式为研究背景,探究欧洲互联网中间服务商禁令制度的趋同性和性状分歧,为云环境下我国网络中间服务商禁令规制提供启思。
    • 高敏; 薛晓月
    • 摘要: 标准必要专利在我国移动通讯领域发展的背景下愈加重要,此前我国法院已经审理了多起标准必要专利案件,但我国的禁令救济实施规则不甚完善,由此引发的探讨不绝于耳,如何建立禁令救济裁判规则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标准必要专利是当下应重点考虑的问题.本文将从我国的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典型案件"西电捷通诉索尼案"以及"华为诉三星案"入手分析我国目前司法体系与立法体系,通过借鉴域外司法实践,探讨建立以公众利益为核心、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侵权判定原则的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裁判规则的建立,以期为我国司法领域在解决相关问题上带来更多思考.
    • 李莉
    • 摘要: 在专利权遭受侵权损害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可以寻求禁令救济,但由于标准的公益属性以及FRAN D承诺的约束,禁令的获取往往受到限制.本文拟在分析我国对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相关的规定以及其在司法实践的适用情况,找到我国禁令救济制度尚需完善的问题.
    • 杨鸿
    • 摘要: 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是专利权人在面对侵权行为时依法维权的有效途径,但是,一旦禁令救济出现滥用现象,就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了遏制禁令救济滥用,就需要适用相关法律对其加以规制.从当下来看,滥用禁令救济的案例类型新、技术性强,再加上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冲突,适用范围较窄,且存在相关条文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况,因此,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经验不足,存在适用法律标准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基于上述情况,在明确当前标准专利禁令救济法律适用困境的基础上,应结合域外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确立反垄断法的规制路径,具化"滥用"行为的衡量因素,这对于破解当前司法规制难题,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技术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黄运康
    • 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价值目标在于: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在标准市场中,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依靠标准实施劫持谈判,根据专利法和标准组织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并不能作出排除持有者获得禁令救济的推论。受约束的有限禁令论在实践中得以确立。以权利保护为本位的专利法、合同法和以实施长臂管辖为手段的反垄断法对标准市场中的公共利益关照不足,存在法律的规制漏洞。针对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的剩余劫持能力与实施者的反向劫持,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了适法规范。比例原则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评价机制。面对标准技术市场劫持行为样态的多重性,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构建“行为-法益”的分析范式,同时利用其基本理念、利益衡平的价值内涵与现代性构筑保护标准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律屏障。
    • 黄琍
    • 摘要: 标准必要专利国际间禁令救济司法实践案例越来越多.禁令救济主要用于维护专利权人合法利益,但也存在一定滥用禁令救济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利于技术创新和市场有序发展.针对我国存在的标准必要专利的禁令救济法律规定模糊,合同法、专利法、反垄断法等司法规制途径混乱等现状,应明晰禁令救济的诉前程序,使专利权人与使用人双方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理原则和自由竞争原则,区别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垄断行为,并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反垄断规制的框架构建.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 谭红; 郝银钟; 王轶
    • 摘要: 公益诉讼禁令救济的核心目的在于维持原状和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其最直接和最有效的作用,就是对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进行干预和纠正,使被破坏的秩序恢复到常态。同时,禁令救济也有助于防止行为人利用诉讼,或者以拖延时间等方法持续其侵权行为而从中获取不当利益。
    • 杨茹凯; 吕明瑜; 谢思思
    • 摘要: 为了保证创新的活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创立了专利制度,但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基于其优势市场地位有可能造成禁令权的滥用,反过来,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人也可能劫持专利权人,因而禁令救济权的适用条件与范围等问题是目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交叉领域受关注程度非常高的前沿与热点问题.鉴于此,本文以华为诉欧盟中兴案为例,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案例的处理模式,从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哲学等多维视角,结合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诉讼法、法制史等理论,研究禁令救济之诉的竞争法边界,找到最佳的边界"平衡点",并且在实施许可标准、禁令限制和许可费的确定方面提出了些许建议.
    • 邵陈娟
    • 摘要: 专利在成为广泛应用的标准必要专利前,专利权人需要承诺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FRAND原则向专利实施者收取许可费.但实践中,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往往因为占据市场支配地位,违背FRAND承诺,随意收取高额的专利许可费、提出不合理的许可条件,以及滥用禁令救济,给专利实施者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一系列行为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或接受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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