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方式
犯罪方式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9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8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30348篇;相关期刊71种,包括犯罪研究、法律与生活、法医学杂志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等;犯罪方式的相关文献由102位作者贡献,包括白英杰、高冬、杜飞等。
犯罪方式—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0348篇
占比:99.70%
总计:30439篇
犯罪方式
-研究学者
- 白英杰
- 高冬
- 杜飞
- 谢昱
- 丁末
- 万毅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统计分析课题组
- 于春丽
- 侯兆轩
- 侯在林
- 兆兴
- 全海龙
- 刘建生
- 刘筏筏
- 刘良
- 刘艳山
- 刘西昆
- 区明生
- 十年砍柴
- 卿恒
- 古立峰
- 叶逗逗
- 吕娟
- 吴启孝
- 吴家骥
- 吴崇攀
- 吴捷
- 吴永红
- 吴汉涛
- 吴盛
- 周天俊
- 周述丹
- 大卫
- 廖钟洪
- 张屹
- 张应立
- 张朝霞
- 张立明
- 易岑
- 曹大军
- 曹大勇
- 木兰
- 本刊记者
- 朱六一
- 朱娜珍
- 李丙德
- 李函晟
- 李师伟
- 李成方
- 李文友
-
-
张朝霞
-
-
摘要:
网络犯罪的滋生蔓延,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网络空间秩序,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好检察办案职能,加大对网络犯罪惩治力度,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促进国家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提升,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一、新型网络犯罪司法惩治的现实挑战网络犯罪手段迭代更新,新型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呈现出集团化、链条化、产业化及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等特征,在犯罪空间、犯罪方式和犯罪形态等多方面,都具有与传统刑事犯罪不同的特点。
-
-
-
吴捷
-
-
摘要:
一般的交通事故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便属于犯罪,也应为交通肇事罪。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而非交通肇事罪。在此种情况下,保险人是否应该对被保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为此,我们特意选取了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例,就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
-
-
-
摘要:
古代中国将拐卖人口称为"略卖",从汉代开始,法有明文此乃大罪,但因为有较大的收益,虽是王法如炉,这种买卖依然千百年来有人做,《史记》中多处记录拐卖人口的勾当。前两天,著名网络人和菜头在他的一篇博文里说:"拐卖是因为缺乏子嗣,乞讨是因为谋生乏术。拐卖儿童然后弄残疾再送去乞讨,无论从风险还是成本的角度计算,都只会是小概率事件。"我很赞同菜头这一分析。正如世上有匪夷所思的犯罪方式一样,肯定有奸人将骗来的小孩弄残来乞讨
-
-
-
吴崇攀;
李师伟;
李函晟
-
-
摘要:
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不能过于严厉,要防止将真正有潜力的创新扼杀在襁袍中,同时也要警惕这一新生事物带来的新的犯罪方式。2013年10月26日,比特币交易平台GBL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踪,卷走3000万元巨款,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超过2000万元。
-
-
张立明
-
-
摘要:
问:什么是洗钱?答:洗钱一词是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直译而来,字面意思是把黑钱洗干净。而黑钱是指通过非法甚至犯罪方式获得的金钱,主要包括贩毒、走私、诈骗、贪污、贿赂、逃税、卖淫、恐怖等方式。洗钱的目的是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之合法化。
-
-
-
无
-
-
摘要:
发改委乱象2013当前全国腐败案件的新特点:◆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家族化犯罪问题突出。◆违法犯罪方式更隐蔽,有意培植利益关联方"代理"作案,并最终从中介方获得利益回流。◆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权钱交易趋向索取投资入股、业务垄断、矿产开采等隐性利益。
-
-
李笑欣
-
-
摘要:
2013年儿童伤害事件频频发生,虐待、性侵、重摔、挖眼等犯罪方式被残忍施暴于儿童身上,不断刺激着公众神经,如何让孩子远离暴力和伤害成为2013年公众最关注的话题之一。笔者以《南方周末》报道为例,分析媒体对此类事件的报道框架,呈现媒体在此类事件中的立场、态度。框架理论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最早由加拿大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提出,他认为"
-
-
-
-
-
-
-
-
-
-
高冬;
谢昱;
白英杰;
杜飞
- 《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
| 2013年
-
摘要:
本文案例均为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间,在苏州地区经法医学鉴定及现场勘查综合分析确定为他杀,并且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的27例案件,通过对27例案例在被害人情况、作案地点、工具、犯罪动机等情况的侦查,结果表明,本组案例被害人中,青少年最多,15-30岁死者共有22人,而嫌疑人的年龄均在15-17岁之间。本组34个未成年嫌疑人中,打工和无业者居多(31人)。本组案例中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多为自身携带。被害人与嫌疑人为陌生人和熟人的例数基本持平。案例中处理尸体的仅有3例,其中抛尸1例,藏尸2例,且均无伪装现场或分尸等处理手段。这是由于未成年嫌疑人缺乏保护自我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意识,在体力因素以及事后慌乱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往往急于逃离而任由尸体保留在现场。此外,由于未成年嫌疑人多系激情杀人,事前缺乏周密的计划,事后又不注意物品和痕迹的处理,现场往往留下作案工具以及指纹、足迹等痕迹,所以在现场勘查时要注重现场和尸体上物证的搜集。
-
-
高冬;
谢昱;
白英杰;
杜飞
- 《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
| 2013年
-
摘要:
本文案例均为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间,在苏州地区经法医学鉴定及现场勘查综合分析确定为他杀,并且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的27例案件,通过对27例案例在被害人情况、作案地点、工具、犯罪动机等情况的侦查,结果表明,本组案例被害人中,青少年最多,15-30岁死者共有22人,而嫌疑人的年龄均在15-17岁之间。本组34个未成年嫌疑人中,打工和无业者居多(31人)。本组案例中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多为自身携带。被害人与嫌疑人为陌生人和熟人的例数基本持平。案例中处理尸体的仅有3例,其中抛尸1例,藏尸2例,且均无伪装现场或分尸等处理手段。这是由于未成年嫌疑人缺乏保护自我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意识,在体力因素以及事后慌乱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往往急于逃离而任由尸体保留在现场。此外,由于未成年嫌疑人多系激情杀人,事前缺乏周密的计划,事后又不注意物品和痕迹的处理,现场往往留下作案工具以及指纹、足迹等痕迹,所以在现场勘查时要注重现场和尸体上物证的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