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
法国法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0年内共计11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工业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74篇;相关期刊96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东方法学、党政论坛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8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际研讨会暨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等;法国法的相关文献由97位作者贡献,包括叶名怡、吕琳华、刘艺工等。
法国法
-研究学者
- 叶名怡
- 吕琳华
- 刘艺工
- 周汶
- 王璟
- 王笑冰
- 胡家源
- 黄邵君
- Bream)
- Jean-Bernard Auby
- Jojo
- 三木
- 丽贝卡·布里姆(Rebecca
- 何红庆
- 何黎(译)
- 余振龙
- 党维
- 冯术杰
- 刘春芬
- 刘海伟
- 刘玉珠
- 刘盛仪
- 刘言浩
- 刘诚龙
- 刘骏12
- 卡洛琳·卡罗梅1
- 叶聪颖
- 叶锋
- 吕琳华(译)
- 周作人
- 周廷湘
- 夏春丽
- 姚小斌
- 姚赛
- 娄爱华
- 孙也龙
- 孙平
- 孙智慧
- 孙铭
- 安文
- 屈云东
- 崔建远
- 巢志雄
- 左伟
- 张勇
- 张叶航
- 张小虎
- 张若思
- 张镇强
- 徐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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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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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解作为一种基础的文科研究方式在法学领域历经了两千年的历史演变。它不仅是法律体系建构的基础,也是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基石。本文从历史角度出发展现了整个法律评注的历史发展过程,以法国视角为主,介绍了其主要方法和范式。我国法学目前正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民法典启动后也开启了法律评注这一法学研究的重要篇章。了解法律评注的历史流变及方法范式将为我国未来的法学发展提供借鉴和思考,以形成适合自身的法律评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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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米歇尔·布律格耶尔法1;
肖芳(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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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国立法者、法官和学说至今都无法很好地处理人格利益的财产化利用问题。将财产性权利纳入人格权现在并不完全令人满意。有关理论从未真正准确地分析必须给予这些特权以什么样的地位;法官对待这些财产性权利的态度是完全混乱的。人格利益的财产化利用确实导致了一种新的权利——“知名权”的产生,该权利应与人格权并列,其并不隶属于人格权而是独立于人格权。知名权这一权利的确立将使财产性人格权在法国法上的模糊地位最终得到明确。知名度是知名权这一独立权利的客体,也是这一独特权利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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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娜维耶芙·威内;
吕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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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Recently, French Minister of Justice launched a public consultation on the proposal for the reform of the civil liability law. The authors of the reform proposal have made mainly two kinds of efforts: clarification and modernization of the civil liability law. Firstly, they proposed to insert some judicial solutions obtained in practice to the Civil Code. Secondly, they deleted many obsolete rules to make the civil liability law more adaptable to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This proposal aroused a hope of recodification of the civil liability law.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has made some propositions and supplements to the proposal by analyzing and commenting the reform proposal.%近年来,法国司法部长针对民事责任法改革的法律草案启动了公众咨询.起草人在草案中主要作出了两方面努力:让民事责任法明晰化和更加现代化.首先,他们建议将一些由司法实践得出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纳入民法典;其次,他们删除了许多已经过时或基本不再沿用的法律条文来使民事责任法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草案的诞生燃起了民事责任法再法典化的希望,本文作者通过对这一改革草案的分析和评论,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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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新型印章厂
- 公开公告日期:200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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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与现行公章配合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单位身份印章”的刻制内容与特殊应用的方法。该身份印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单位身份印章”字样及代表单位真实身份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开户行、帐号、营业执照号码、注册机关、印章管理人及身份证号、单位网址、电子信箱等信息组成,以供人们通过现代通讯方式对该身份印章的内容进行核实,进而对公章的使用行为及用章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验查,以防止利用伪造、盗印公章的犯罪行为,有效杜绝因非法公章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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