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检验
法医学检验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1年内共计21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9篇、会议论文22篇、专利文献61073篇;相关期刊52种,包括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证据科学、法医学杂志等;
相关会议10种,包括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五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三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等;法医学检验的相关文献由458位作者贡献,包括李亚锦、欧桂生、胡家伟等。
法医学检验—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61073篇
占比:99.66%
总计:61284篇
法医学检验
-研究学者
- 李亚锦
- 欧桂生
- 胡家伟
- 丁培林
- 冀振东
- 刘文俊
- 刘良
- 包明泽
- 吴东
- 吴林长
- 周兰
- 唐田丰
- 孔清权
- 宋凯亮
- 张国臣
- 张琳
- 彭东兵
- 李晓强
- 李树山
- 杨大伟
- 杨玉学
- 王彩平
- 胡明宁
- 薛瑞
- 许卫平
- 邵晓哲
- 陈忆九
- 黄巍
- 丁诚
- 丁飞
- 于云辉
- 于广池
- 于树振
- 亓冰
- 付世伟
- 代景培
- 仲伟龄
- 任家君
- 伍佳
- 伍新尧
- 何冠英
- 何同耀
- 何国锋
- 何定风
- 何鑫
- 何锡鹏
- 余六生
- 余国斌
- 余家树
- 余彦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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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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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死亡案件中,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是一种常见的形式,呼吸管道有异物进入、扼颈、缢颈、压迫胸腹部、勒颈和闷压口鼻等,都会引起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暴力征象和窒息征象,是机械性窒息死者的共同特征.为了便于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的侦破,应该在分析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现场及尸检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法医学检验.本文将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研究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的区域性与时间性,分析窒息征象的检出对于窒息死因认定的法医学意义,以便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的侦破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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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君;
赵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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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爆炸案件中,通过爆炸伤检验与现场勘查、痕迹检验相结合分析判明作案人案例一起.法医学对刑事案件分析的主要依据应该是现场调查资料,现场勘查所见、损伤检验所见和有关痕迹物证及查证结果,现场勘验与鉴定是刑事技术工作法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迅速、准确地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的证据是法医学的重要任务之一.综上所述,法医学在进行爆炸伤检验时,应与现场勘查检验紧密结合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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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梅;
王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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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颅脑与外周鼻部的各类创伤均可能诱发嗅觉功能障碍.现阶段法医学鉴定实践中,在嗅觉功能的客观检查技术方面仍然不够完善,再加上鉴定人员对于嗅觉的障碍机制和嗅觉的中枢解剖通路等认识缺乏,在实际的检案当中,对于嗅觉功能实施的评定相对较少.本文将对近年来关于嗅觉功能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结合着法医学临床鉴定工作经验,分析嗅觉功能障碍鉴定要点和鉴定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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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梅1;
王文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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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颅脑与外周鼻部的各类创伤均可能诱发嗅觉功能障碍。现阶段法医学鉴定实践中,在嗅觉功能的客观检查技术方面仍然不够完善,再加上鉴定人员对于嗅觉的障碍机制和嗅觉的中枢解剖通路等认识缺乏,在实际的检案当中,对于嗅觉功能实施的评定相对较少。本文将对近年来关于嗅觉功能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结合着法医学临床鉴定工作经验,分析嗅觉功能障碍鉴定要点和鉴定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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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君1;
赵晓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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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爆炸案件中,通过爆炸伤检验与现场勘查、痕迹检验相结合分析判明作案人案例一起。法医学对刑事案件分析的主要依据应该是现场调查资料,现场勘查所见、损伤检验所见和有关痕迹物证及查证结果,现场勘验与鉴定是刑事技术工作法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迅速、准确地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的证据是法医学的重要任务之一。综上所述,法医学在进行爆炸伤检验时,应与现场勘查检验紧密结合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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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伟;
刘勇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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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坠是指人体从高处以自由落体运动的方式落至底处.高坠时人体坠落至终点后与终点地面或物体碰撞发生的损伤称为高坠伤,高坠损伤有如下特点①外轻内重;②损伤广泛,联合损伤,多脏器破裂;③损伤由一次暴力形成;④分布集中,如同侧肢体、头部、腰骶部等;④多发肋骨或四肢骨骨折.高坠死亡在自杀、意外和他杀案件中都有发生,王怀勇等对广州珠海区311例高坠死亡案件统计分析发现,自杀261例,意外46例,他杀4例.准确的检验高坠死亡尸体,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及类似案件的法医学检验具有指导意义.因此,本文收集288例高坠死亡尸体,从坠落高度、坠落终点特征、坠落体位、损伤特点等方面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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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伟;
张国臣;
吴琼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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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医学检验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着重要作用,法医学检验结论是案件诉讼的重要证据.除此之外法医学检验在处理灾难事故,特别是处理群死、群伤灾难事故时同样发挥重要作用,直接影响事故处理的速度和质量.现结合发生的"市中心医院火灾"及"安恕煤矿瓦斯泄露"事故的法医学检验情况,对群死、群伤灾难事故的法医学检验进行总结.要根据事故原因明确尸体特征,注重尸体辨认及处理。法医检验工作顺利完成基于合理的组织及充分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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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
楚学福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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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组织病理学检验见胸部及右手食指、无名指表皮细胞核拉长呈流水状,呈栅栏样排列;心脏小动脉管壁细胞核呈流水状改变,符合电击病理改变。尸检见死者第4,5胸椎粉碎性骨折,背部相对应处软组织出血,左右第1肋骨及左侧第6-10肋骨骨折,双肺、心包、心脏及血管多发裂伤,肝脏、脾脏及左肾挫碎,损伤呈现受力方位一致性(背侧接触地面)、外轻内重特征,一次性巨大钝性外力作用可以形成,符合高坠伤成伤机制。死者喉室、气管及双侧支气管、食道及胃内未检见异物,心血中未检出一氧化碳,分析其周身烧伤系死后所致。皮肤红斑、水泡在濒死期或死后短时间内烧灼可以形成。本例火烧伤不参与死因竞争,电击与高坠均可单独构成死因,二者存在前因后果关系,综合分析死者系电击后高坠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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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进;
臧静;
丁飞;
张琳;
于云辉;
王文静;
张亮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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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邱某女,25岁,183cm,妊娠晚期,无明显诱因上腹部持续性疼痛,渐转移至右下腹伴恶心、呕吐以妊娠期阑尾炎入院9h,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学检验解剖:肝下叶背面4.5×2.5cm色泽异常,左侧胸骨、第10、11、12肋软骨畸形,子宫内见一尸长43cm死婴.该孕妇经法医学病理检验,检见其主动脉存在夹层动脉瘤,夹层间充满暗红色血块,夹层动脉瘤处主动脉外膜、内膜均有破裂口,心包腔内大量暗红色血凝块,系夹层动脉瘤破裂血液进人心包腔致心包填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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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海刚;
许成武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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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死者章某,男,71岁,被一辆小轿车在倒车时撞倒在地,当时自诉右胯部疼痛.交警于40分钟左右到达现场后,章某突发呼吸困难后晕厥,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检验尸表检验见右肘部1.5cm×0.7cm表皮剥脱.解剖检验见右股骨颈近股骨大转子侧骨折,骨折断端附近见肌肉间隙积血和黄色油性液体.提取死者脑、心脏、双肺、肝脏、脾脏双肾等送病理检验.法医学检验要点:脂肪栓塞因缺乏典型的症状、体征,是法医学鉴定中的难点,如果加上同时有疾病和外伤的存在,在尸体检验中经常被忽视,易发生误鉴或漏鉴。因此,为了对脂肪栓塞早期做出准确、客观的法医学鉴定,必须对长骨骨折、骨折术后及大面积软组织挫伤等突然死亡的案例,应有前瞻性排除脂肪栓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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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臣;
杨大伟;
宋玉德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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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杀人案件的侦查中,现场重建是极其重要的环节,而现场重建的关键在于能否全面、细致、客观的勘验现场,并结合扎实的调查访问,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把握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正确分析判断,从而实现科学、客观、准确的现场重建,发现揭示犯罪真相.我市一起杀人抛尸案的侦破就是这样以现场勘查特别是法医学检验为基础,通过现场重建,不断获取证据,最终破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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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振东;
王宝军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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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口的形态学检验常用来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无论是钝器创、锐器创还是火器创,主要根据创口的创角、创缘、创壁、创腔、创底的形态来分析致伤物的特征和形成损伤的机制.因创角和创缘对致伤物的反映性最好,能够比较准确地推断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特点和结构特征,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创角、创缘的检验较为细致,而常常会忽略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的检验.但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检验对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有很大帮助,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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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振东;
王宝军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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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口的形态学检验常用来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无论是钝器创、锐器创还是火器创,主要根据创口的创角、创缘、创壁、创腔、创底的形态来分析致伤物的特征和形成损伤的机制.因创角和创缘对致伤物的反映性最好,能够比较准确地推断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特点和结构特征,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创角、创缘的检验较为细致,而常常会忽略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的检验.但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检验对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有很大帮助,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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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振东;
王宝军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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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口的形态学检验常用来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无论是钝器创、锐器创还是火器创,主要根据创口的创角、创缘、创壁、创腔、创底的形态来分析致伤物的特征和形成损伤的机制.因创角和创缘对致伤物的反映性最好,能够比较准确地推断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特点和结构特征,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创角、创缘的检验较为细致,而常常会忽略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的检验.但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检验对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有很大帮助,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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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振东;
王宝军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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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口的形态学检验常用来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无论是钝器创、锐器创还是火器创,主要根据创口的创角、创缘、创壁、创腔、创底的形态来分析致伤物的特征和形成损伤的机制.因创角和创缘对致伤物的反映性最好,能够比较准确地推断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特点和结构特征,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创角、创缘的检验较为细致,而常常会忽略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的检验.但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创壁形态及创腔内异物检验对推断致伤物、分析成伤机制有很大帮助,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