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58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教育、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80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137662篇;相关期刊308种,包括中国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湖南教育(上旬刊)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03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管理分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动高等教育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02年教育国际论坛、2017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文献由438位作者贡献,包括余中根、李茂林、侯小娟等。
《民办教育促进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37662篇
占比:99.58%
总计:138245篇
《民办教育促进法》
-研究学者
- 余中根
- 李茂林
- 侯小娟
- 徐伟
- 贾东荣
- 吴华
- 孔颖
- 王建华
- 胡卫
- 董圣足
- 阙明坤
- 陈汉强
- 丁祖诒
- 信力建
- 刘少林
- 刘松山
- 刘永林
- 刘溜
- 单敏
- 卢干奇
- 周靖
- 唐之享
- 季俊杰
- 宋秋蓉
- 崔冬
- 崔晨
- 张怀西
- 张慧敏
- 张铁明
- 徐绪卿
- 忻福良
- 明航
- 朱雨晨
- 李冰
- 李柏杨
- 李玫
- 李荣生
- 李颖
- 杨金坤
- 林鸿伟
- 柳海民
- 柴纯青
- 梁士亮
- 樊科利
- 欧阳琰
- 潘懋元
- 王敬威
- 王颖
- 章露红
- 罗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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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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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分类管理是突破民办教育发展瓶颈的关键,坚持何种价值导向则是民办教育分类管理首要解决的问题。民办教育的公益性是由其教育的本质决定的,也是我国教育立法对民办教育的明确定位。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应坚持公益导向,对于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同等保护、同等监管,但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法理决定了应当对二者采取差异化的扶持措施。我国民办教育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规范问题,存在严重的公益性弱化倾向。民办教育法治建设要以强化民办教育公益导向,优化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制度,细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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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
傅树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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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营利与非营利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用做法,从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势来看,选择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发展道路是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主流.随着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非营利性民办高职教育发展面临产权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不到位、治理机制不健全和扶持政策不清晰等困境.为保障非营利性民办高职教育健康发展,需要落实法人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治理架构和健全扶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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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林;
周海涛;
胡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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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分类管理背景下的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对民办学校建立监督机构做出顶层设计.在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监督机构的同时,以国家层面探索建立民办学校独立监事制度的政策为指引,科学借鉴来自国内外公司治理和域外私立学校治理中独立(外部)监事的制度设计与实践经验,顺势引入并试点推行民办学校独立监事制度,可以克服民办学校决策“专制化”、管理“家族化”、监督“形式化”、文化“企业化”倾向,强化民办学校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和公益性.新阶段,应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正式实施为契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和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过程中,鼓励和引导民办学校建立独立监事制度,统筹设计、凸显特色、差异规范、分步推行,推动建立健全以独立性为核心特征的民办学校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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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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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公布,并将于2021年9月1曰起施行。作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落地文件,新《条例》对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在政策方面具有中长期指导意义,备受争议的“公参民”“集团化办学”“关联交易”等将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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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燕;
吴霓;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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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4日,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正式发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自《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至今,我国的民办教育一直处于改革调整期,实施条例的发布将加速这一进程。实施条例在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营造更加公平的办学环境、维护教育管理秩序、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这些规定将对民办教育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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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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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说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中,就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主管部门”“牵头部门”有了十分明确的要求:“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的综合执法。”但面对教育部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消息,笔者仍忍不住有窃喜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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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彬权;
宋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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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高校竞争体制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受到少子化、竞争加剧、高成本经营和全球化等内外因素的影响,部分民办高校经营不善、难以为继,面临破产和退出.民办高校的退出不仅事关举办者、投资者利益之得失,而且关系到学生和教职员工合法权益之保障,因此建构一套科学完善的民办高校退出法律机制实属必要.民办高校退出法律机制之建构应该就建立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经营预警机制、强化合并诱因机制、确立重整再生机制、构建清算与接管机制、完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重点规制,从而有效预防民办高校退出和使民办高校安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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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明坤;
顾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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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体现了时代之需、凸显了法理之义.提升民办义务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应坚持以公平与质量为目标,加快从碎片化治理转向整体性治理,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治理,从单边管制转向协同共治.从内部来看,《实施条例》在优化学校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多措并举促进治理"形式"与"实质"的统一.为了构建支持与规范并举的外部治理体系,《实施条例》在创新政府支持路径、健全外部监管体系两大方面着重发力,并通过相关条款的创新设计和具体突破为民办义务教育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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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平;
涂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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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服装论丛》:理事长,您好!今年恰逢建党百年,我校迎来了建校30周年的重要时刻。作为江西服装学院的庚续创业者,请谈谈您对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的感受。涂顺强理事长:2016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正式提出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开启了民办教育“营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法治时代。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1/3;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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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琴;
李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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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办教育是我国新时代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教育需求、分担政府教育经费压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带来了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在合法权益保障、法律地位确认、专业素养提升等方面的良好进展。但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仍然面临着教师队伍结构不优、经济待遇保障不力、总体地位仍然偏低、综合素养明显不足等严峻挑战。为此,政府需要积极优化公办民办教师一体化法律待遇的法律机制,学校需实施人本化管理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社会要消除认知偏差并加大扶持力度,教师自身应增强专业发展意识以提升综合素养,从而共同促进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力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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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苏
- 《2017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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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民办学校登记的若干问题、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奖励问题、民办学校清算时如何保障学校办学的连续性和学校财产所有权的问题、民办学校举办资金来源问题以及民办学校收费权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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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祖诒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02年教育国际论坛》
|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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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全面实现小康的十六大宏伟蓝图,13亿中国人民对教育的需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强劲势头席卷华夏大地。不花国家一分钱的中国民办教育,在党中央制定的科教兴国战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以及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背景下,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应运而生发展成为世纪之交的繁花似锦。《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诞生,无疑是新时期教育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近一个世纪以来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告了民办教育神圣的法律地位,是继非国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半壁江山的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教育领域的又一次重大突破。《促进法》必将永远载入华夏的教育史册,必将永远成为千余万民学大军心灵的一座丰碑!综观《促进法》,在八个主要方面突出地体现了对民办教育强烈的促进意识和坚实的发展保障。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