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保管期限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1年内共计276篇,主要集中在信息与知识传播、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75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6287篇;相关期刊69种,包括档案时空、档案与建设、北京档案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档案学会2000年华北地区学术讨论会等;档案保管期限的相关文献由253位作者贡献,包括柳瑛、樊光湘、陈云涛等。
档案保管期限—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6287篇
占比:98.33%
总计:16563篇
档案保管期限
-研究学者
- 柳瑛
- 樊光湘
- 陈云涛
- 齐建明
- 傅荣校
- 李兆明
- 黄小斯
- 何章高
- 卜丽芳
- 张眉
- 文件价值与保管期限研究课题组
- 李金香
- 艾茗
- 贺缠虎
- 邱宗灿
- 陈壮
- 陈慧瑛
- 丛为民
- 丛勇东
- 严建南
- 任哮岗
- 任晓毛
- 任樟祥
- 任永欣
- 任荣
- 伍晏兰
- 何大锡
- 侯进
- 傅利群
- 冯文杰
- 冯育忠
- 冷毓丽
- 冷海燕
- 刘东斌
- 刘丽
- 刘丽颖
- 刘保国
- 刘婷
- 刘守华
- 刘岩
- 刘惠德
- 刘晓蓓
- 刘爱民
- 刘莅
- 刘菁
- 刘贺
- 刘雁梅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 厉园卿
- 史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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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双双;
刘东斌;
吴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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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档案保管期限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渐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从法律规制视域下研究档案"存有期"特征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社会价值.法律规制下的档案"存有期"特征是伴随着国内外档案开放的历史演进以及档案鉴定职责的履行而凸显的.通过对国内外档案"存有期"法规条文的梳理,发现国内外法律规制下的档案"存有期"特征在世界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具体保管期限及其规定略有不同.在分析国内外法规内容的基础上探讨档案期满的移交、具体的档案保存年限、档案"存有期"的影响因素等问题,可以为判定档案保管期限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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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0月18-29日,国家档案局组织举办华北地区档案保护技术培训班。2021年10月22日,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邮政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21年10月25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全国综合档案馆建设等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2021年10月26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报送档案科技项目进展情况和立项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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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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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档案管理对于选拔任用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的积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此,本文从现实需要出发,分析研究了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作用,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类型,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结构,文中最后对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方法进行了分析研究.通过对这些分析,为今后档案管理和保存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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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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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人社规[2019]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月17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档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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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1月25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确定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天津市西青区等7个整体试点地区,北京市平谷区等17个个别试点地区。2019年11月28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2019年度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2019年12月5日,国家档案局批准《水利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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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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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档案局2006年12月18日以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公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