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22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林业、农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28篇、专利文献10177篇;相关期刊92种,包括森林公安、安徽林业科技、山西林业等;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文献由182位作者贡献,包括杜广山、邱有元、丰榧富等。
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177篇
占比:97.81%
总计:10405篇
林木采伐许可证
-研究学者
- 杜广山
- 邱有元
- 丰榧富
- 冯欢
- 彭诗隆
- 李仕平
- 林律师
- 林晓梅
- 郑万生
- ZHANG Qing
- 从爱
- 伯高
- 余毛毛
- 佟永宏
- 冀鹏毅
- 冯双霞
- 冯孝民
- 冯恒正
- 冯锦华
- 刘前恒
- 刘向东
- 刘希星
- 刘建阳
- 刘惟炳
- 刘斌
- 刘时明
- 刘波
- 刘然
- 刘祖礼
- 刘莉敏
- 南山
- 卢梅富
- 卢汉武
- 卢祖君
- 卢纯根
- 向延建
- 吕芙蓉
- 吕飞
- 吴日恒
- 吴雪琼
- 吴鹏
- 周传美
- 周勇
- 周士杰
- 周玉专
- 夏世信
- 夏红霞
- 巴科梯夫
- 广山
- 张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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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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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无证采伐造成的滥伐林木案件如何确定责任方【基本案情】年月日,某市王村镇北河东村村民王某生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买的王村镇东台村村民王某瑶位于村东南凤凰山山北脚下的株杨树采伐。【处理意见】本案处理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买树方王某生将所购买的王某瑶的树木进行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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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远景;
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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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3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柳河镇上王庄村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三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村村干部、党员代表及当地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耿某、熊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擅自砍伐林木,经鉴定,所砍林木蓄积分别为47.9961立方米、30.0462立方米、24.4688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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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兰洲;
夏红霞;
吕芙蓉;
李财荣;
熊丽丽;
王锐;
骆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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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森林采伐限额是采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实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和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手段。针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流程繁杂、林农办证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9年推出"微采证"政策。基于该政策,林农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就可对接林木采伐办证窗口,简化了申办流程,提高了办证速度,实践效果良好。文中介绍"微采证"政策的背景和架构,分析该政策的功能和创新点,并提出推广和改进建议,以期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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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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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些人总是认为,我自己承包的山林,树是我种的,我想怎么砍就怎么砍。可真的是这样吗?他们不知道,即使砍伐自己家的树也要按法律“套路”出牌,否则私自砍伐的行为很可能涉嫌犯罪。2015年的农历八月至腊月间,家住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古龙岗镇的曾某,为了在自家的自留山“中木坑”山场进行油茶种植,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持油锯、镰刀将该山场的杉树、马尾松(国家二级公益林)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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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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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森林资源对维持生态平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林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林业的发展,改变林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林业发展的法规,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就是其中的一项.本文对多年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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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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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农民覃某近年从事木材买卖生意,2018年9月他先后向村民韦某、蒋某二人购买了“九龙岭”自种按树,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覃某雇请工人将按树砍伐并出售获利。经勘验,被伐桜树林木面积为0.78公顷,林木蓄积量为76立方米,出材量为61.7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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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珍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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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利州区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滥伐林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男,汉族,广元市昭化区人)为谋取经济利益,以2500 元的价格购买龙潭乡柏佛村一组(小地名:黑林河)的集体林木后,在未办理《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雇请他人采伐龙潭乡柏佛村一组(小地名:黑林河)的集体林木共计178 株(其中:柏树87株、桤木91株),立木蓄积共计65.691立方米。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