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林
李培林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99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9篇、相关期刊64种,包括共产党员:上半月、社会治理、福建史志等;
李培林的相关文献由49位作者贡献,包括余玮、李培林、李莉等。
李培林
-研究学者
- 余玮
- 李培林
- 李莉
- 王超
- 何德荣
- 何瑞蓉
- 何良
- 余丰慧
- 党波涛
- 刘保富
- 刘天明
- 刘思鸣
- 刘淑华
- 刘清敏
- 刘诗嘉
- 吴志菲
- 周佳琳
- 周娟
- 唐钧
- 姜巽林1
- 宋萃芳
- 常樵生
- 常理
- 张凤娜
- 张熙
- 彭兴庭
- 徐少华
- 李摘
- 李薇薇
- 杜金玲
- 杨文德
- 滕朝阳
- 潘多拉
- 潘振华
- 潘泽泉
- 王宗成
- 王建军
- 王源(摄)
- 王芳
- 盈竹
- 薛黎
- 蛰泰
- 赵祥云
- 赵靓(文字、摄影)1
- 车利恒
- 邱红杰
- 陈琳
- 高生记
- 黄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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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培林,1955年生于山东济南,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索邦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社会学评议组召集人、《社会学研究》编委会主任、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1992年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被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3年被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5年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014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8年荣获第二届“费孝通学术成就奖”。主要从事社会发展、社会结构、企业组织和社会政策研究。主要著作有:《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社会转型与中国经验》《村落的终结》《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大变革:农民工与中产阶层》《社会学与中国社会巨变》《李培林自选集》等,主编《社会学与中国社会》《中国社会学经典导读》《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年度报告(社会蓝皮书)等。科研成果曾获得第一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社会学研究》创刊十周年青年优秀论文奖一等奖、第十届中国图书奖一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和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第五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入选图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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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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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1月7日,由华中师范大学主办、华中师范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和社会学院共同承办的“乡村振兴·武汉会议”隆重召开,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培林线.上参加,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彭军等领导出席。开幕式上,华中师范大学校长郝芳华,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彭军先后致辞,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长、原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线上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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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治理》由教育部主管、北京师范大学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全面关注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专业性、权威性、创新性期刊,由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魏礼群担任编委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培林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作为国家高端智库期刊,坚持“围绕国家和社会治理重大战略、立足学术根基、突出问题意识、提出治理方略”的办刊方向,刊发了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文章和咨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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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治理》由教育部主管、北京师范大学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全面关注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专业性、权威性、创新性期刊,由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魏礼群担任编委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培林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作为国家高端智库期刊,坚持“围绕国家和社会治理重大战略、立足学术根基、突出问题意识、提出治理方略”的办刊方向,刊发了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文章和咨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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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赵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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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9月24至26日,中国社会学会农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暨学术工作坊在杨凌召开。全国人大常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院长李培林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研究员,陕西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何军,中国社会学会农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春光研究员,我校党委副书记吕卫东出席会议。与会学者围绕“乡村全面振兴与区域社会发展”的主题对乡村振兴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解读,为相关政策和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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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培林:推动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环节。这表明,经过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进入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民生保障制度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