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划分
权限划分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15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2篇、会议论文12篇、专利文献14252篇;相关期刊118种,包括唯实、法治与社会、政治与法律等;
相关会议11种,包括中国生态经济学学会成立30周年暨2014年学术年会、第二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学术研讨会等;权限划分的相关文献由174位作者贡献,包括任进、潘晓、阿计等。
权限划分—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4252篇
占比:98.93%
总计:14406篇
权限划分
-研究学者
- 任进
- 潘晓
- 阿计
- 丁爱萍
- 刘勇
- 孙灿成
- 孟飞
- 汤振华
- Zhou Hongshen
- 一兵
- 乐康
- 云子奇
- 元明
- 冯定杰
- 冯水清
- 冯洁
- 刘力群
- 刘学灵
- 刘恬
- 刘淑芬
- 刘清才
- 刘琳
- 刘陈童
- 包志正
- 华燕
- 卢正涛
- 卫冉
- 史云国
- 向潮
- 吴中海
- 吴元欣
- 吴昌宇
- 周一颜
- 周健
- 周旺生
- 周洪申
- 周银良
- 唐林德
- 唐辉
- 姚志林
- 孙克强
- 孙承
- 孙时映
- 孙柏林
- 孙瑞灼
- 孙璐
- 孙西宁
- 宋国娟
- 宋宇文
- 宋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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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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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央与地方金融事权划分时,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性质成为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中一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创制、配置与牵制体现了其作为具体金融领域中国家权力的多维特征。地方金融监管权旨在实现保障弱势群体获得普惠金融服务的国家任务,地方金融组织的生成与发展引致了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创制与构建。地方金融监管权作为国家权力,需要在立法和行政主体之间进行差异化配置,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立法事务与地方行政事务的属性。地方金融监管权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监督,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协力共存,旨在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牵制关系。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实质是在发展普惠金融时,通过寻求中央与地方最优的立法与行政分权结构,提高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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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建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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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提高校园信息系统在运行中的安全性,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划分标准,设计一种基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信息系统。首先,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划分标准,设计信息系统权限分配过程;其次,引进Pareto存档进化策略算法(The Pareto Archived Evolution Strategy,P-AES),设置信息系统安全通信密钥,对系统在通信过程进行实时加密与安全防护;最后,构建系统信息安全存储中心,提供系统信息有效存储空间。将以西安外国语大学为例,按照设计的方法,对校园网下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部署,评估信息系统在传输或流通信息时的安全性。实践结果证明,此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有效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性,保证校园网通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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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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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与地方金融事权划分作为一种团体权限的纵向配置,应当体现划分标准的理性及其法治化。现行法律和政策大致采用了事务重要性和影响范围的划分标准,但尚未明确不同金融事项之间的差异。中央与地方金融事权划分应依据事务性质而进行,即根据金融事项涉及的利益主体范围和利益属性确定立法权限归属,并考虑执行效率而配置行政权限。据此,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事项、风险处置事项归属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而促进发展事项属于地方事权,剩余权限则归属中央。因此,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事权划分标准的法治化路径是推动金融基本制度和权限划分原则的宪法释义,在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进行类型化构建,从而形成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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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华;
林玉环;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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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网络的日益发展,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则显得更为重要,身份认证作为其中最初始一环的保障则显得至关重要,将其应用到信息系统权限划分技术当中,能够更安全更有效的进行信息访问权限分配.本文主要介绍了身份认证、信息系统的权限划分技术以及身份认证在信息系统权限划分中的应用原理以及初步结合使用,为身份认证和信息系统权限划分技术更好的结合提供一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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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1日上午,长江宜宾航道局组织召开了数字航道系统建设及应用专项工作推进会,全面统筹部署该局数字航道应用工作。该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建设与应用专项工作方案》和长江航道局付绪银局长关于数字航道建设与应用专项工作的讲话精神,现场演示了数字航道、数字机务及金蝶K3系统功能,并对业务模块管理职责及权限划分做了简要介绍。会上,该局殷厚臣副局长部署了2020年数字航道建设与应用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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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显飞;
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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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质量文化,对研究生校院两级管理权限及培养质量监控进行研究,并认真践行,意义重大.从质量文化的视角而言,当前高校校院两级研究生管理权限及质量监控还存在两级管理部门管理职能划分、信息交流、经费控制、监控标准等方面的问题.上述问题必须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目标,从校院两级研究生培养管理机构、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经费监控体系、质量监控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构建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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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杨;
沈晴霓;
吴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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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平台RESTful接口往往暴露在Internet上,为保证云资源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授权访问,必须实施安全策略对这些接口进行访问控制.然而,目前RESTful接口缺乏统一的访问控制策略描述语言及相应的权限划分机制.这导致两个问题:(1)用户不得不学习不同的策略语言来管理不同云平台上的权限;(2)云服务提供商缺乏对RESTful接口的细粒度的访问控制,不符合最小特权原则.对此,该文提出了一种新的访问控制策略描述语言.该语言定义了RESTful的标准请求格式,从而可以直接从一个RESTful请求中构造样本策略,为RESTful接口访问控制提供语法一致的策略语言.在该语言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一种基于遗传算法的RESTful权限划分方法,采用2维矩阵表示一个权限划分,并作为遗传算法的种群个体.接着定义了选择算子、变异算子和交叉算子,提出了权限划分的三个原则:分类个数、测试用例覆盖、权限重叠,并设计适应度函数.该文基于OpenStack云平台给出了策略语言评估机制的参考实现,验证了方法的可行性.实验结果表明,相比OpenStack原有策略,该文策略评估开销降低了19.4%.在学习成本方面,与XACML策略语言相比,该文策略能够减少策略管理员41.6%的策略设计成本.该文的权限划分方法可以产生符合用户预期、可理解的划分结果,从而为云服务提供商进行权限划分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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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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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功能定位和权限划分存在诸多困境,在过去曾尝试过"部门一体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检察一体化"模式,但在实践中均表现出一些问题.如何在这次司法体制改革中对不同层级检察机关的职能进行重构和权限进行划分,尤为重要.为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制度,对当前不同层级检察机关功能定位和权限划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据此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和当前法律制度下,探索性提出四级检察机关功能定位和权限重构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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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伟
- 《第八届江苏水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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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县正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仍存在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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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伟
- 《第八届江苏水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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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县正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仍存在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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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伟
- 《第八届江苏水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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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县正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仍存在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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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燕
- 《2016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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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法》的修改,虽形式上未改变地方立法两级体制,但对地方立法体制的内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较为系统地架构起地方立法两级分权格局.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容,使市成为相对独立的立法层次;而法律明确界定市级立法权限范围,突显了不同层级立法主体间的权限差异.地方立法权应始终遵循地方性、执行性原则,有效合理地实现不同层级间的立法权限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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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燕
- 《2016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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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法》的修改,虽形式上未改变地方立法两级体制,但对地方立法体制的内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较为系统地架构起地方立法两级分权格局.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容,使市成为相对独立的立法层次;而法律明确界定市级立法权限范围,突显了不同层级立法主体间的权限差异.地方立法权应始终遵循地方性、执行性原则,有效合理地实现不同层级间的立法权限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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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燕
- 《2016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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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法》的修改,虽形式上未改变地方立法两级体制,但对地方立法体制的内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较为系统地架构起地方立法两级分权格局.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容,使市成为相对独立的立法层次;而法律明确界定市级立法权限范围,突显了不同层级立法主体间的权限差异.地方立法权应始终遵循地方性、执行性原则,有效合理地实现不同层级间的立法权限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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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燕
- 《2016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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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法》的修改,虽形式上未改变地方立法两级体制,但对地方立法体制的内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较为系统地架构起地方立法两级分权格局.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容,使市成为相对独立的立法层次;而法律明确界定市级立法权限范围,突显了不同层级立法主体间的权限差异.地方立法权应始终遵循地方性、执行性原则,有效合理地实现不同层级间的立法权限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