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立
不成立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0年内共计6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8篇、专利文献289篇;相关期刊60种,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上海党史与党建等;
不成立的相关文献由79位作者贡献,包括柳砚涛、窦权宏、丁辉等。
不成立
-研究学者
- 柳砚涛
- 窦权宏
- 丁辉
- 万雅静
- 万颀钧
- 仙波厚日
- 任宏
- 何东闽
- 何秀余
- 冯建平
- 刘亚平
- 刘彦彦
- 刘新林
- 刘晓艳
- 刘金钊
- 吉伟
- 姜宏艳
- 姜涛
- 孙恒振
- 孙汇英
- 巢荣华
- 张聚昌
- 摄铺程
- 文革红
- 曲凤杰
- 曾嵘
- 木夏本巧日
- 朱卫东
- 朱晓勤
- 朱树艺
- 李强
- 李江波
- 杨伟
- 杨兴明
- 杨垠红
- 林建生
- 林鸿潮
- 柴中梅
- 梁山
- 汪亭友
- 沈怀兴
- 牛广义
- 王东林
- 王健英
- 王凡彬
- 王劲松
- 王应富
- 王旺林
- 王海军
- 王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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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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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决议行为是特殊的法律行为,在解决相关问题时若《公司法》没有规定,则可参照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本文从法律行为和公司决议两者间的基本联系出发,阐述了公司决议效力瑕疵的类型,重点分析导致决议可撤销的具体事由,最后借鉴世界各国《公司法》和法律行为的规定,探讨可撤销决议补正的办法,以实现公司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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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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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优化使得公司的数量逐年增多,为我国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然而,我国当前公司法领域立法较为滞后,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完善之处.具体在公司决议瑕疵领域,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于公司决议瑕疵的规制存在不足,难以为审判实践提供指引,容易产生争议.鉴于此,有必要从理论层面就公司决议瑕疵这一问题展开探讨,探寻公司决议瑕疵的解决路径.结合相关理论学说,就公司决议瑕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提出自己的看法,旨在进一步彰显公司法的价值,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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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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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决议的主体为公司或公司和股东,公司决议产生权利义务.公司决议的权利义务是公司的意思表示做出,所以公司决议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规则能够直接适用于公司决议公司决议的效力瑕疵形态应与《民法总则》规定的法律行为效力形态相同,包括不成立、无效、未生效、效力待定、可撤销.法律行为成立规则为判断公司决议是否成立提供了判断标准.在进行判断时应根据《公司法解释四》规定的具体情形和判断标准进行分析,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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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业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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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制度是司法上决议瑕疵救济体系的一个分支,它可以在公司决议具有瑕疵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调整。而本文将对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制度进行概述,以及分析相关立法的缺陷和不足,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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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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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制度是司法上决议瑕疵救济体系的一个分支,它可以在公司决议具有瑕疵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调整.而本文将对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制度进行概述,以及分析相关立法的缺陷和不足,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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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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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公司法解释四》发布前,我国法律关于公司决议效力的规定,适用《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该条就公司决议效力瑕疵状态,确立了"无效一可撤销,,二分法模式,并未就公司决议未成立的情况予以规定。由于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判断其是否有效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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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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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1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的规定,混淆了行政行为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不成立与无效之间的区别,会导致相对人丧失诉权、信赖利益难以实现、行政成本“零回报”等负面效果,且在司法实践中已经造成许多案件对不成立、违法、无效等法律定性,以及驳回起诉、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等裁判方式选择上判断错误、标准不一.建议将“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修改为“行政处罚决定无效”,而且鉴于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条已经对行政处罚无效作了规定,应将该法第41条并入该法第3条,作为无效一般标准之“重大且明显违法”项下的具体情形.同时,对我国相关行政诉讼制度设计也应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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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恒振;
万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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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考实行分省命题曾经是教育部积极倡导的一项高考改革措施,这一举措的初衷是基于我国幅员辽阔,各省情况千差万别,统一命题的高考很难体现地方特色,而高考分省命题有利于体现地方特色,便于高校有针对性地选拔人才。但是,在分省命题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应该可以成为2016年高考收回部分省市高考命题权的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