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22年内共计379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77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3574篇;相关期刊123种,包括法制博览、文史博览、集团经济研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四届学术年会等;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文献由285位作者贡献,包括何红锋、吕晓明、杨蔚林等。
政府采购合同
-研究学者
- 何红锋
- 吕晓明
- 杨蔚林
- 王周欢
- 马正红
- 冯君
- 崔建才
- 张栋天
- 肖北庚
- 陈渊鑫
- 刘俊海
- 刘跃华
- 史际春
- 孙志涛
- 宋熙文
- 曹国强
- 曹富国
- 朱启鹤
- 李德华
- 李莎莎
- 李螣
- 杨诗媛
- 段泽孝
- 王东
- 王棋
- 邓峰
- 陈志仁
- 一凡
- 万玉涛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1
- 乔雨华
- 付大学
- 任立秋
- 何一平
- 何燕妹
- 侯宏伟
- 侯彦娜
- 俞玲泉1
- 储开其
- 党雪奕
- 刘东炎
- 刘丹
- 刘为勇
- 刘克强
- 刘冬冬
- 刘力1
- 刘子俊
- 刘小川
- 刘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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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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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环节,是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检查和审核,以鉴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和法定标准,对采购人来说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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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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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国招标》记者对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了统计。2021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13条,较2020年的505条增加了108条。失信行为可大致分为七类,包括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标围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其他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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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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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一则案例对政府采购领域的委托代理协议性质进行讨论分析,认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订立的委托代理协议应认定为民事合同。学界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争议由来已久,而对于同属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性质却鲜有论述。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将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纳入政府采购合同体系中,又或者宽泛地应用“符合行政管理目标或公共利益”这一主观性极强的目的要素判断,均无法达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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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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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指出,政府采购合同成立后发生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又或者继续履行将违反公序良俗的,应作为依法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适用情形。政府采购合同是经法定采购程序确定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之间就特定政府采购项目而订立的确定双方相应权利义务的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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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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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作者认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制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并加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二是对履约验收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具体化、科学化的设计;三是健全履约验收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参考各地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建章立制的条件基本成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制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并加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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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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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动数字经济做优做强,是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新变化的必然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发挥好“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模式,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又一动力引擎。一、背景与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标志着我国数字领域发展进入了新的时代。信息能力建设和业务信息化转型是加快发展与完善数字经济的硬支撑,为促进信息产业和经济社会进一步融合发展,国务院明确提出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应运而生,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方向。在此模式下,积累的政府采购数据具备重要的要素价值,特别是成交、合同等信息能够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中起到信用保障作用,形成新的信用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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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贻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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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上半年,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两稳一保一防”重点工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本省实施方案。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都较统一标准,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在项目预付款、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方面也出台了具体的支持措施,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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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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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作者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经验,介绍并分析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合同管理工作。目前的政府采购活动基本是偏重于过程管理,主要对采购方式、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进行管理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至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至五十一条共十三条涉及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其实,政府采购的合同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不可小觑,笔者结合十多年的政府采购工作经验谈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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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
杨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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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固定各方权利义务的载体,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完整。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各有不同,立法明确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内容具有示范和倡导意义。只要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即意味着各方就该事项达成一致意思。当合同其他内容有所欠缺时,当事人应首先进行补救,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补缺性规则确定合同内容。考虑到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性及政府与供应商在事实上的谈判地位不对等等问题,笔者认为应大力发挥示范文本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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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然;
李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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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与国际规则接轨,是政府采购改革进程中的“重头戏”。本文旨在探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并就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规定提出完善建议。在政府采购的整个链条中,政府采购合同起到了承上启下的联结作用。一方面,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按照财政预算,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经过严格的程序步骤,与供应商达成合意的结果;另一方面,政府采购合同是承载着当事人权利义务与责任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