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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

排污权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859篇,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管理、法律、环境科学基础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62篇、会议论文78篇、专利文献18246篇;相关期刊476种,包括法制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科学与管理等; 相关会议49种,包括2016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2015年学术年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等;排污权的相关文献由1046位作者贡献,包括李寿德、于鲁冀、李利军等。

排污权—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762 占比:3.99%

会议论文>

论文:78 占比:0.41%

专利文献>

论文:18246 占比:95.60%

总计:19086篇

排污权—发文趋势图

排污权

-研究学者

  • 李寿德
  • 于鲁冀
  • 李利军
  • 王晓春
  • 邓海峰
  • 韩琦
  • 叶维丽
  • 张培
  • 李艳丽
  • 杜慧慧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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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王洁
    • 摘要: 排污权储备是调节排污权交易市场和资源供给平衡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所需总量指标的关键性措施。目前我国政府排污权储备在经济活动中的运营和管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本文将从我国政府对排污权的储备管理现状出发进行介绍,分析排污权储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管理改革的对策措施。
    • 谢逸秋
    • 摘要: 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能实现排污权在排污企业之间的转移,由市场机制主导,反映资源的稀缺性,是优化配置排污权的关键环节,其交易的内在动机是存在企业边际治污成本差异。 我国当前排污权二级市场呈现各省发展差异大、交易价格偏低、供小于求的特点。 造成当前排污权二级市场现存问题的原因可归纳为政府定位不清、市场机制尚不完善、企业自身动力不足。 针对现存问题,提出构建独立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优化排污权定价机制、拉大边际治理成本差距等建议。
    • 曹明哲
    • 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则进一步指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始交易。
    • 李瑾
    • 摘要: 排污权交易体系是一项融合体现科学环境目标管理技术的重点污染物减排环保激励评价机制,通过其引入的有效利用的现代市场经济杠杆,激励污染企业实行自主投资减排,腾出投资指标自主获利,为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程发挥了很好的市场监督调节作用。但各地在推进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试点及推行交易过程管理中,均发现因存在诸多政策原因导致部分排污权交易项目仍只处于先行试点探索阶段,无法得以全面有效推行。
    • 杨海潮; 潘霞
    • 摘要: 排污权二级市场是真正实现市场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排污权二级市场形成已久,但始终活跃度不高,文章通过调查分析阻碍浙江省排污权交易运行存在的诸如计量设备不足、一级市场储备富余、交易指标单薄、跨地交易机制不畅等现状问题。结合当下浙江省数字改革大环境,从完善硬件设施、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要素、强化运维保障四个方面对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进行完善,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措施。
    • 曾维华; 解钰茜; 陈岩
    • 摘要: 近期,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1+N+X”要求的专项规划,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规划》提出要推动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鼓励排污权、用水权交易等市场化交易。基于此,本文分析了黄河流域水资源环境“体弱多病”的现状以及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合水权和排污权交易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创新,并建议探明流域区域间用水和排污的响应关系,实现水资源“量”“质”双重补偿;统筹考虑时空差异及决策目标、原则,指导补偿额度科学核定;构建集成水权分级交易市场,推动资源环境禀赋自驱式流转;建立综合交易管理平台,完善流域协同治理机制。为加快形成黄河流域各省(区)共抓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格局,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 王继光; 胡玉尚
    • 摘要: 引入前景理论并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建立政府和污染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企业减排与政府监管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影响因素,并运用MATLAB R2019a进行仿真分析。研究表明:提升政府监管力度会促进政企双方达到理想的稳定状态;提高单位减排量补贴标准能够促进企业减排,但补贴过高会阻碍政府积极监管;合理设置环保税税率对激励企业减排意义重大,政府对企业减排的环保税税率规定低于不减排税率,利于企业减排;对不减排行为执行更高的环保税税率能够限制企业污染排放,但会延长政府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当消极监管所感知的社会舆论成本达到一定程度时,政府会转为实行积极监管策略。因此,政府应采取积极的环境规制策略,提高减排补贴标准,完善环保税制,加强环保理念宣传,以形成企业减排、政府积极监管的良好局面。
    • 张霞非; 曾娜
    • 摘要: 排污权是指排污者在确保不损害公共环境权益的基础上,依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享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我国正处于初始分配模式的转型与发展时期,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探索,其中必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我国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存在着分配主体分配权配置不合理、不同行业初始分配标准单一、排污权相关法律制度严重缺失、缺乏健全的信用监督机制等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排污权相关法律制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权限、加强整个分配环节监督管理、保证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对策完善我国排污权初始分配模式,从而构建公平、科学、合理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
    • 马晓芳; 周一青; 姜璐
    • 摘要: 4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银川召开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第四次推进会,研究部署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润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闰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开路、以创新开题、以“四权”开局,奋力推动先行区建设取得突破进展。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咸辉主持并作小结讲话,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出席。
    • 吴婷婷
    • 摘要: 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的关键.该文分析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定价理论研究现状,建立了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阶梯式定价模型,并以福建省燃煤电厂为例,分别从供电煤耗、单位产能污染物排放量等差异性影响因素,构建了不同电厂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阶梯式定价指标体系,为新时期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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