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义务
披露义务的相关文献在2005年到2022年内共计7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2篇、专利文献63篇;相关期刊61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学、法律适用等;
披露义务的相关文献由76位作者贡献,包括邢宝东、刘天姿、张永等。
披露义务
-研究学者
- 邢宝东
- 刘天姿
- 张永
- 张铣
- 张霞
- 朱雨虹
- 田旭
- 秦芳菊
- 陈婕
- 韩永强
- 马得懿
- 丁汉韬
- 万先运
- 何宇航
- 何玲瑜1
- 余杰
- 单颖辉
- 单麟
- 卢笛
- 吴明晖1
- 吴瑶芬
- 吴雅涵1
- 周忠学
- 周新军
- 周艳云
- 唐柘
- 孙珺
- 孟琦
- 宋妍1
- 宋锡祥
- 宣建
- 张亮1
- 张圣翠
- 张景馨
- 张朕昊
- 张渝
- 彭贤成
- 戚丽
- 戴敏
- 曹颖
- 曾祥生
- 朱金东
- 朱雪忠
- 李闯豪
- 杨子希1
- 杨玲
- 林宏坚
- 段婧
- 海冰
- 王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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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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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上关于仲裁员披露义务的标准主要有主观说、客观说,各国在制定仲裁法时考量到仲裁的契约性及自治性,尽可能地以引导性、宽泛性的言语加以规制,由此引发实务中对于仲裁员披露义务之具体披露事项/情况的争议。本文拟从发生于英国的Halliburton vs. Chubb一案引发国际社会关于仲裁员披露义务内容的广泛争执入手,思考探讨我国仲裁实务中关于仲裁员披露义务的标准衡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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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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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再次进行重大修订,这既是基于证券发行注册制施行的现实需要,也是走出信息披露实践困境的重要举措。当前,刑法在违规披露信息行为的治理层面仍存在缺位现象,难以充分发挥保障法的重要功能。因此,立法者唯有明晰信息披露义务的边界范围,加大违规披露信息行为的刑事制裁力度和不法成本,才能更好地完善“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犯罪规制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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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婕;
刘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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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方资助仲裁作为国际仲裁领域的新兴事物,在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争议纠纷解决机会的同时,也对仲裁的公正性、保密性等内在价值造成了冲击,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对第三方资助仲裁中的披露义务进行架构。通过对域外实践和立法经验的现状研究,可以看到通过合理的信息披露手段能够有效地解决第三方引入所造成的利益冲突等问题,使仲裁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达到平衡。为此需要将披露的主体扩大到受资助者,并在强制性披露第三方资助者存在及身份的基础上,由仲裁员依照客观标准对资助协议具体内容的披露与否进行裁定。同时为使信息披露在第三方资助仲裁中效用最大化,应当规定具体的时间要求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披露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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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军;
王若琳;
卢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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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如何确定第三方资助披露义务的信息范围问题上,国际上普遍同意将第三方资助的基本信息作为披露范围,其他内容则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其中“基本信息”的具体内容规定不明确,“依据具体情况”判断的标准有主观说、客观说及IBA取证标准等,存在着披露信息内容范围模糊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建议将第三方资助信息分为两类,对基本信息采用强制披露的方式,对此之外的内容采用依申请披露的方式和客观标准,并按照IBA指引中的特定性、关联性、重要性、比例性的取证标准对客观标准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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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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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客户信息保密义务是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客户的个人隐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商业银行在承担客户信息保密义务的同时也有披露义务,披露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法律强制披露;(2)为公共利益进行披露;(3)为银行利益进行披露。这些披露作为银行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英美法系国家的普通法判决已经赋予其法律效力,大陆法系有关法律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也是以此为基础(中国属于大陆法系)。本文旨在通过对保密义务与披露义务的探讨以提出相关建议,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保密制度的完善、更好平衡客户信息保密义务与披露义务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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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婕;
刘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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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方资助仲裁作为国际仲裁领域的新兴事物,在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争议纠纷解决机会的同时,也对仲裁的公正性、 保密性等内在价值造成了冲击,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对第三方资助仲裁中的披露义务进行架构.通过对域外实践和立法经验的现状研究,可以看到通过合理的信息披露手段能够有效地解决第三方引入所造成的利益冲突等问题,使仲裁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达到平衡.为此需要将披露的主体扩大到受资助者,并在强制性披露第三方资助者存在及身份的基础上,由仲裁员依照客观标准对资助协议具体内容的披露与否进行裁定.同时为使信息披露在第三方资助仲裁中效用最大化,应当规定具体的时间要求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披露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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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珺;
王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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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资助国际仲裁的兴起,其暴露的问题也随之增多,尤其是第三方资助国际仲裁在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仲裁员披露义务存在的问题,例如,既有规则对披露主体的规定与实践的脱节、与仲裁保密性的冲突等;另一方面是受资助方披露义务存在的问题,例如,披露范围与时间等的不确定性、与第三方资助协议保密性的冲突等。将第三方资助国际仲裁中仲裁员与受资助方的披露义务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受资助方履行披露义务的优势性。最后,为中国构建第三方资助国际仲裁披露制度提出建议并提供具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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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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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网络募捐是借助互联网平台新兴的慈善方式,在我国传统慈善方式遭遇瓶颈的情况下,越来越多人选择此种方式获得救助,贡献爱心.但是在我国《慈善法》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网络募捐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越来越多.本文从个人网络募捐行为出发,着重探讨个人求助行为的主体资格、权利义务问题,从主体出发寻求破解个人网络募捐乱象的有效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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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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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转让标的物,其转让纠纷也存在着特殊性,因此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对交易行为的瑕疵认定应当不同于传统的视角.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各类欺诈行为中,对隐瞒公司的负债行为的认定近年来存在着理论和实践上的争议,不同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判决并不统一,对类案行为的欺诈认定标准也不一致.非目标公司股东的股权受让方在受让前因不具有股东身份而无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相应经营资料,这为转让方在公司资产结构进行隐瞒欺诈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法院往往出于对商事交易稳定的维护,对负债隐瞒行为的欺诈性质往往不予认定,使得股权受让方在后期遭受较大的损失却无力获得弥补.因此,对于隐瞒目标公司债务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应适当从负债的本质视角出发,并且进一步明确转让方应当披露的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状况的范围,从而保护股权受让方在交易时的信赖利益和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