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促进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相关文献在2005年到2022年内共计16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学、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0篇、会议论文8篇、专利文献312576篇;相关期刊120种,包括法制与社会、政治与法律、生产力研究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中国包装联合会塑料包装委员会七届四次年会暨全国塑料包装行业发展论坛等;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相关文献由120位作者贡献,包括俞金香、吕凯、孙佑海等。
循环经济促进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12576篇
占比:99.95%
总计:312744篇
循环经济促进法
-研究学者
- 俞金香
- 吕凯
- 孙佑海
- 宋美琳
- 董溯战
- 宁伟
- 彭峰
- 李懋宁1
- 柴阳云
- 翟勇
- 蒋冬梅
- 丁敏
- 万元
- 万子姣
- 丘丽云
- 于敬元1
- 于群
- 付健
- 任树本
- 侯志强
- 侯顺忠
- 冀保礼
- 刘艳芹
- 卓小力
- 卫淑霞
- 吴宗杰
- 吴思1
- 吴才辉
- 周建鹏
- 周旋
- 周松
- 夏少敏
- 孙佑海1
- 孙爱芹
- 孙青
- 宁维武
- 尤海林
- 崔红2
- 崔金星
- 廖华
- 张叶
- 张忠民
- 张文阳
- 张洪清
- 张硕
- 张立江
- 张鹏
- 彭绍征
- 徐尚勇
- 徐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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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废纸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主持制订了本规范条件。该规范条件为引导性产业政策,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行业资源向规范企业积聚,为我国原料保障和节能降耗扶持骨干企业。该规范条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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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冰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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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提出了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9年1月1日实施。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然而在这一方面我国实践较少,面临着经验不足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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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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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废纸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废纸集约化加工水平,我部制定了《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现予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doc2021年12月10日附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废纸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废纸集约化加工水平,制订本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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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心提示:2021年1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发布了《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废纸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废纸集约化加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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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废纸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废纸集约化加工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并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出,企业应对收集的废纸进行充分分拣,分拣出的塑料、金属、玻璃和其他再生资源等应妥善回收利用,资源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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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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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礼品作为人们传递感情、借礼达利的一种媒介,出现了包装重复、包装物繁多等情况,给生态环境、市场竞争和社会风气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在绿色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对礼品包装进行治理,成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减量化原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生产端、流通端和消费端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些治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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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民;
侯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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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尚未在规范意义上推开式解构与体系化建构绿色发展理念,有待找寻切入点和突破口。作为环境法的子系统,《循环经济促进法》集中承载了绿色发展理念,同时构成了环境法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面向,以其审视绿色发展理念在环境法典中的定位是调校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最佳观测点。确立《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生态化限度应当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原则、总量控制下的经济优先的基本立场。由《循环经济促进法》走向环境法典,绿色发展理念的制度设计应当明确以企业为义务主体的行为法规范为核心范畴,建构以“控制+防范”的二元系统构造为运行机制,实现以“双碳”政策话语的法制化为创新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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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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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市场监管厅(局)、银保监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我们制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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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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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改环资规[2021]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市场监管厅(局)、银保监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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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庆
- 《2017年广西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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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作为规划发布机关向隶属部门、下级政府部署规划期内工作任务的制度,它通过各级规划文件之间的衔接,以及"倡导性""约束性"、"激励性"三机制的相互补充,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在百色市的实施状况进行了考察,认为该制度一方面在基层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仍然存在制度化保障欠缺等问题.对此,未来我国应当着眼于该制度在基层的更有效落实,来进行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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