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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律原则

一般法律原则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8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统计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7篇、专利文献2618篇;相关期刊72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一般法律原则的相关文献由86位作者贡献,包括葛涛、何志鹏、刘峰涛等。

一般法律原则—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7 占比:3.22%

专利文献>

论文:2618 占比:96.78%

总计:2705篇

一般法律原则—发文趋势图

一般法律原则

-研究学者

  • 葛涛
  • 何志鹏
  • 刘峰涛
  • 刘瑛
  • 张洋
  • 张潇剑
  • 李洪雷
  • 李道刚
  • 赵霞
  • 陈珺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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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曾皓
    • 摘要: 国际公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则,是将国内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则类比适用于国际社会的产物。在国际公法中,禁止反言原则不但是一项国际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还构成国际习惯法规则。但必须谨慎适用这一原则。基于诚信原则与一致性原则,只有一国先前对相关事实做了清楚的陈述,且该国的陈述是自愿的、无条件的、经过授权的,相关声明所针对的国家依赖该声明且作出了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或者作出声明的一方从中获得了某种利益,具有合法期待的国家才能够依据禁止反言原则,要求另一国不得否认其先前对另一方所作事实陈述的真实性。
    • 赵怀诚
    • 摘要: 许多双边投资条约都规定投资者须遵守东道国法律。这为东道国提供了一个可以针对投资条约索赔为自己“辩护”的途径:即在某些情况下,仲裁庭拒绝对投资者未能遵守东道国法律的索赔行使管辖权,从而使东道国得以免受裁决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仲裁庭也提出应限制投资者必须遵守的东道国法律的范围或明确其内涵。另一些仲裁庭则接受了禁止反言的论点,即由于国家在投资之初所做的允诺,其不得在之后声称投资者未遵守东道国法律。针对国际投资仲裁庭在诸多案件上关于此一问题莫衷一是的态度,笔者总结了相关案例与文献,就如何理解“非法性”的判断标准及正确适用禁止反言原则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基于对以上关键性问题的分析,才能为重新平衡投资者与国家的关系提供更妥当的方式。
    • 黄宇轩
    • 摘要: 国际法分为自然法与实在法两种范畴,这两种范畴对国际法的渊源进行了粗略的分类.归属于自然法的一般法律原则虽然具有抽象性和模糊性,但在国际法的实践中始终起上位指导作用,对国际法有着极为重要且独特的补充机能.需要从资源型要素、进路性要素和动因性要素三个方面全面理解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内涵,并从法的渊源理论入手,结合较为成熟且与国际法有一定相似性的民法理论,具化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增强其应用性与发展性.
    • 朱凯
    • 摘要: 以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资源融合为基础,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全球一体化程度越来越高.多元全球化现象,既给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也因各种危机造成了诸多全球性问题.为了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的普遍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原来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已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故本文以国际法的普遍性为切入点,以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渊源与变更及内涵入手,对国际法院规约文本的一般法律原则进行初步解析,最后提出完善和规范国际法的思路,以期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目标.
    • 罗粒仁
    • 摘要: 基于实在法的视角,可以从规范的逻辑结构、识别步骤、适用情形和形成过程四个方面对一般法律原则和习惯国际法进行区分。从规范的逻辑结构来看,一般法律原则只能以原则的形式出现,具有程度较高的抽象特征;而习惯国际法通常以规则或原则的形式出现。从规范的识别步骤来看,识别一般法律原则首先需要满足"世界主要法律体系共有"的要求,其次符合"被移置于国际法体系适用"的条件;识别习惯国际法需要同时满足"国家实践"的物质要件和"法律确信"的心理要件,各国出于法律义务感而重复类似行为才能构成习惯国际法。从适用情形来看,一般法律原则被国际法院适用的次数较少,当案件中不具可资适用的条约或习惯国际法时,一般法律原则才得以补充适用。至于规范的形成过程,习惯国际法的形成离不开国家间以合作互惠为基础的实践,而一般法律原则依赖身份认同和自我约束为基础构建而成。
    • 管彤彤
    • 摘要: 一般法律原则作为一项独立的国际法渊源,在国际法院裁决国家争端时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国际法院规约》并没有对一般法律原则的概念予以明晰,加之国际法院以一般法律原则作为裁判依据的实践较少,一般法律原则成了最为复杂的一类国际法渊源,在实践中的识别与适用遇到严重阻碍.只有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的相关条款对一般法律原则的客观要件"一般法律原则"、主观要件"承认"和主体要件"文明国家"逐一进行分析,并结合国际法院的现有裁判实践,才能正确识别一般法律原则.
    • 李峥
    • 摘要: 一般国际法可用于解决海洋活动带来的纠纷,但目前海洋法中"一般国际法"的含义不明,使其在适用上存在争议,为海洋权益的维护带来隐患.因此亟需探析海洋法中"一般国际法"的含义,明确其内涵和外延,为海洋纠纷解决提供依据,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提供指导.
    • 黄德明; 谢垚琪; 陈珺
    • 摘要: 《里斯本条约》生效以后,《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也相应的具备法律效力,成为欧盟法体系中的基本法.一直以来,在基本权利保护领域,欧盟法院都积极运用保护基本权利原则,以之作为法律依据.毋庸置疑,通过成文法的方式,《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将对保护基本权利起到更大的作用,但是《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比之下,保护基本权利原则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因此,在欧盟法体系中,保护基本权利原则并不会因为《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生效而失去适用空间.
    • 鞠徽
    • 摘要: 一般法律原则自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得到承认后,至今一直是国际法学家争论的焦点.一般法律原则的来源性质、功能定位以及与国际习惯的界限模糊等实质上反映了一般法律原则“骑墙”的尴尬地位.明晰一般法律原则在这几个问题上的界定,有助于充分挖掘一般法律原则所具有的巨大发展潜力与实用效能,从而在国际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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