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0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04篇、专利文献6884篇;相关期刊136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实际损失的相关文献由222位作者贡献,包括丁武军、冯中玉、康飞等。
实际损失
-研究学者
- 丁武军
- 冯中玉
- 康飞
- 李江涛
- 杜云生
- 杨基华
- 王现霓
- 王艺洁
- 陈婷
- E.C.Oerke
- H.W.Dehne
- 严循建
- 于敏
- 任渤方惠
- 何璐
- 何通胜
- 何钧
- 余子沁
- 余秀宝
- 关琳琳
- 冷奇奇
- 刘丽
- 刘国发
- 刘国斌
- 刘宇彤
- 刘彦何
- 刘志英
- 刘思彬
- 刘春梅
- 刘海涛
- 刘琪
- 刘立新
- 刘英
- 刘远山
- 力生
- 单文
- 叶檀
- 吕建华1
- 吴惠玲
- 周书文
- 周佑生
- 周佳
- 周卫东
- 周士君
- 周岩
- 周斌
- 周晓杰
- 唐伟
- 唐金法
- 商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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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子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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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识产权客体的公共属性及无体性,使得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极难量化。作为一项民事救济手段,惩罚性赔偿制度不应将“惩罚”作为其首要功能,而应将“赔偿”作为设立的正当性基础,赔偿数额以基数加乘倍数的法律规定应被理解为是对权利人实际损失的充分弥补,该制度能够借助私人赔偿弥补社会性损害。为与损害填平原则相适应,当下对侵权赔偿数额的基数选择仍需慎重。基于“赔偿”在本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对“实际损失”的考量仍应当优先于“侵权获利”,而不应将两者等同。本文提出应以“实际损失”为核心,通过妥善调整倍数来消除“侵权获利”在适用上的不恰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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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飞;
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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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期违约金条款(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以下简称“LD条款”)为国际工程交易提供了诸多便利,使得在发生承包商工期延误的情况下,业主无需举证己方的实际损失,就可以按照条款中约定的费率获得补偿。在设计LD条款时除了明确违约金的具体费率、最高限额等因素外,还需考虑的一个方面是业主应通过何种程序主张工期违约金。2016年英国高等法院的TCC法庭(Technology and Construction Court)对J Murphy&Sons Ltd v Beckton Energy Ltd案作出了判决,在该案中就讨论了LD条款中的这个议题--“发生工期延误后,业主应如何主张工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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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凤;
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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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电放情形下,承运人应根据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凭托运人指示交付货物。依交易习惯需以托运人出具电放保函作为放货前提时,若承运人仅凭提单样稿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违约交付货物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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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丽娜;
田胜男;
康丽霞;
王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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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背景案例一在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鉴定意见为医方承担同等侵权责任,患方主张全部医疗费8968.62元,包括个人支付5975.34元,医保报销2993.28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医方以医保报销金额不是患方实际损失不应赔偿进行抗辩。法院认为患方通过医保报销的2993.28元,应由医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50%即1496.64元,并返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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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cqvip: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现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作出如下解释,供在审判工作中执行。一、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铁路法第十七条中的“实际损失”,是指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货物、包裹、行李实际价值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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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飞;
赵雅新;
花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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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误期损害赔偿条款(delay damages)是国际工程合同中的一个关键条款,其规定的是在承包商延期竣工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获得的违约救济。国际工程合同中通常约定的内容是,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商应赔偿业主一定额度的违约金(额度已在合同中约定),直到工程竣工,而无需证明己方的实际损失,即误期违约金条款(liquidated damages,以下简称LD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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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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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本专利侵权的所失利益方式具有"可推翻之推定"的法律性质.所失利益方式旨在填补专利权人被侵权产品侵蚀的市场份额,当专利权人的产品与侵权产品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时,损失发生因果关系即成立,此时便可将侵权产品销量暂时地推定为损害范围.推定的成立具有暂时性,可以被反证推翻.如果侵权人能反证证明,即便侵权不发生,专利权人由于缺乏充分的实施能力也不可能获得所有的侵权产品销量,那么超过该实施能力的部分便应予扣除,即"部分地推翻推定内容"."推定"具有减轻专利权人证明责任、简化计算过程的效果,而"推翻推定"通过将不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的部分从暂定的推定内容中扣除,为获得符合"完全赔偿原则"的赔偿额提供了制度保障.日本法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专利侵权的实际损失方式极具借鉴意义.我国专利法中的实际损失方式公式二与日本的所失利益方式表面上十分相近.但前者在减轻权利人证明责任的同时却未能同时兼顾实体法上"完全赔偿原则"的要求,这表现在:缺乏对损害发生因果关系的考察,损害范围因果关系的认定忽视对个案中权利人具体损害的考察.完善实际损失方式的关键在于,运用"可推翻之推定"理论,将"推定"与"推翻"机制内嵌入实际损失方式中.将该方式所针对的损害实际发生作为适用条件,同时纠正目前"全部市场价值原则"的司法实践,承认推定的部分可推翻性,使法官价值评价介入损害范围认定过程.此外,纠正各计算方式顺位适用的做法,使实际损失方式的被推翻部分适用合理许可费方式,由实际损失方式和合理许可费方式共同决定赔偿额,由此充分填补专利权人的各类损害,实现"完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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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利浩;
王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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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为了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合理性,在确定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的赔偿数额时,法官可以在一定事实和数据基础上,根据案情运用裁量权确定计算赔偿所需的其他数据,确定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根据上述方法酌定的赔偿数额,可以不受法定赔偿最高或者最低限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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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君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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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影作品作为著作权保护的特殊客体,其侵权损害赔偿存在对赔偿方法的判断不准确、赔偿数额的确定不明晰、赔偿责任的分配不清楚等现实问题.基于此,应采取适当引入资产审计的前置程序,通过期待利益、比较法等方式科学计算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运用综合考虑法、许可使用费法、成本收益均值法等多种方法确定法定赔偿额;合理分配纠纷双方的举证责任,从而完善电影作品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影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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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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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各种规则之间往往不存在共通的理论指引,实践中经常从不同理念出发对各种规则进行论述,其中不乏相互抵触的情况,很难为实务提供有效的指引.鉴于此,应将现有的各种规则依"损失填补性"与"侵权制裁性"予以类型化.其中在"损失填补性"计算方法的适用上,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以及法定赔偿四种计算方法作为"损失"的金钱衡量,分别从不同角度服务于抑制侵权的制度目的;而在"侵权制裁性"计算方法的适用上,除须明确其适用的实体要件外,仍有必要协调民事、行政与刑事程序,防止双重制裁等过度抑制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