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题
实务问题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32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3篇、专利文献6518篇;相关期刊162种,包括法律适用、人民检察、人民司法等;
实务问题的相关文献由313位作者贡献,包括师安宁、王媛媛、胡少先等。
实务问题
-研究学者
- 师安宁
- 王媛媛
- 胡少先
- 俞琳
- 刘武朝
- 叶建泉
- 周习武
- 孙付
- 季书战
- 庄小华
- 张昌兰
- 张维宾
- 徐江
- 李芝春
- 李镜羽
- 柳忠卫
- 王林清
- 王欣新
- 白志远
- 逄政
- 邵铁瑞
- 丁宇明
- 丁璨
- 万孝红
- 万挺
- 世平
- 严春森
- 乐宇歆
- 于波成
- 代贞奎
- 伍载阳
- 何向阳
- 何学源
- 余亚宇
- 余光辉
- 倪侃侃
- 倪学伟
- 偶见
- 傅博
- 傅庆涛
- 冉崇高
- 冯喜良
- 凌杰泉
- 刑玉霞
- 刘力源
- 刘国岭
- 刘庆国
- 刘敏
- 刘明雪
- 刘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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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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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地理位置及行业特殊性,很多钢铁企业对房产税计税依据及税收优惠方面的理解,往往会与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产生分歧。而税法文件对一些具体问题又未作出明确规定,使得企业和税务机关在实务操作中均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本文就税法文件中未明确的宗地容积率、非应税房产地价如何计入房产价值及企业自建公租房税收优惠享受等具体问题进行辨析,以供同行业实务工作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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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秀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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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一个实务问题的解剖,都表达了我们深刻的自省;每一场讲座的全情投入,都表达了我们对法律的无限崇尚;每一次守候和倾听,都表达了我们对文明与法治的渴望。"这段深情"告白",不仅是亚布力检察院为检察文化品牌"司法云庭荟"的宣传短片内容,同时也传递着我们亚布力检察人对检察工作的一种热忱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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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
陈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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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全面实施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下,按照五步法模型,第一步就是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实务中,经常会遇到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以及获取了中标通知书便提供服务等情形。对于这类实务问题,本文拟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引入“合同履行治愈规则”以及“中标通知书的效力”对新收入准则中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相关实务问题进行分析探讨,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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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璟璇;
李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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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正式实施至今已历经预扣预缴到汇算清缴的两个完整周期。此次个税税制改革通过征管模式、扣缴方式、计税方法、费用扣除标准等一系列的开创性变革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实际税负,同时给高校这类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实务和税收管理水平带来了全新挑战。文章从H高校的政策遵从和实务操作出发,将高校人员梳理为校内、校外和学生三类,分别阐释高校财务在个税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两阶段存在的涉税实务问题,并提出财务应对策略,以期严格落实新个税政策,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降低高校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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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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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校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有着不同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特点、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三年时间里,高校个人所得税管理也从刚开始的“问题百出”摸索到现在的“小有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从高校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实务出发,梳理高校个人所得税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高校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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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务问题+案例解析,一本书读懂《种子法》相关问题!本书以《种子法》的第四次修改为背景,立足行业实际,对实务中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筛选38个典型案例,对实践中的司法适用问题及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深入分析。2022年6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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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务问题+案例解析,一本书读懂种子法相关问题!本书以《种子法》的第四次修改为背景,立足行业实际,对实务中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筛选了38个典型案例,对实践中的司法适用问题及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深入分析。2022年6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全书分为两篇,共11章。第一篇“种子法实务问答”共7章145个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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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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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勘察是建设工程重要的前期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直接决定建设工程后续工作的质量,勘察设计文件中的质量错误也极容易造成建设工程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如何认定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以及如何确定赔偿范围,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实务问题。本文以一个典型案例为例,尝试分析法院认定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质量责任赔偿范围的思路。案情简介本案为建专岩土公司、疾控中心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案件的一审法院为福建省建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19)闽0703民初746号;二审法院为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9)闽07民终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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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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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袭警犯罪案件不断攀升和严惩袭警犯罪呼声持续高涨的双重推动下,《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中首次增设了袭警罪,使暴力袭警行为正式从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的模式调整为袭警罪独立规制的模式。袭警罪的增设,尽管为打击暴力袭警犯罪和保护人民警察人身安全、执法权威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但在袭警罪案件的刑事裁判中,还要准确把握其构成要件和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与其他罪名的竞合问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安善化解纠纷,着力提升人民警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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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红;
周建云;
丁璨;
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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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军队采购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是供应商在军队采购活动中对自身权益的主要救济途径,对监督军队采购活动的廉洁公正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军队采购质疑期现行规定,对军队采购质疑期实务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军队采购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是供应商在军队采购活动中对自身权益的主要救济途径,对监督军队采购活动的廉洁公正有重要意义。而质疑期是对质疑的前提性规定,只有在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才有被受理并处理的可能。因此,在军队采购质疑处理实务中,要对质疑期的时间范围和材料收取有充分的理解并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因恶意、无效质疑影响采购效率,营造健康公平、阳光透明的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