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情节
定罪情节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17年内共计7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0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89篇;相关期刊57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8年中国刑法学年会等;定罪情节的相关文献由74位作者贡献,包括周光权、张宝华、李佳等。
定罪情节
-研究学者
- 周光权
- 张宝华
- 李佳
- 温建辉
- 王庆芳
- 王志祥
- 赵廷光
- 金泽刚
- 闵京
- 丁华宇
- 冯凡英
- 刘科
- 刘艳红
- 刘重农
- 刘飞
- 卢刚
- 史克
- 叶飞
- 吴水星
- 周斌
- 唐若愚
- 宋进
- 尹江海
- 廖春恒
- 张奇元
- 张建新
- 徐艳茹
- 文姬
- 朱兴
- 朱本欣
- 朱耒新
- 朱锡新
- 李宗辉
- 李建军
- 李晓东
- 李朝阳
- 李江
- 李江贞
- 杨滨宇
- 林维
- 梁健
- 段启俊1
- 毛宇兵
- 汪建兴
- 王世科
- 王东海
- 王佩芬
- 王刚
- 王平
- 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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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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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仅有假冒专利罪规定的现状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不适应性决定了专利犯罪制度体系化重构之必要.专利犯罪的主要客体应当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转变为私权性质的专利权,具体罪名包括假冒专利罪、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罪和冒充专利罪.专利犯罪应当以“恶意”为主观要件,在定罪情节上以权利人的损失为中心,辅之以违法所得、非法经营额和具体犯罪行为的直接量化标准,采用罚金刑为主、选科自由刑的刑罚模式,合理界定共同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等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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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海;
王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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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两高”发布的盗窃罪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了“减半入罪”的八种情形,开启了后劳教时代一种独特的司法现象.盗窃数额减半入罪的正当性源于其体现的与全额入罪相同的社会危害性.作为减半入罪的犯罪情节经历了量刑情节到定罪情节的转化过程,因刑法回应人民主体意志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动而正当,而犯罪前情节则因规范违反说下的主观恶性更大的考量而正当,且与行为刑法并不矛盾.作为独立标准的减半入罪标准与全额标准具有相同的优先级且与累犯的适用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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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
李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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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量刑规范化下,“量刑情节”应界定为: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或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程度,影响对犯罪人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主客观事实.在我国刑法中,“量刑情节”与“犯罪情节”应是同一概念,而与“定罪情节”虽然具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但也存在重大区别,两者事实上是“交叉重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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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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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高”最新的司法解释将多次索贿等八种情形规定为影响受贿罪定罪或法定刑升格的情节,较为妥当地处理了数额和情节的关系,有助于减少以往大量出现的量刑不合理现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有关司法解释也存在与对向犯的原理相抵触等不足.准确适用相关情节规定,减少实务上的争议,需要回到妥当理解《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取向以及受贿罪的规范目的这一原点.该司法解释关于受贿罪定罪情节、量刑情节的规定为处理受贿罪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罪的关系带来一些复杂问题,对罪数关系的认定不得违背禁止重复评价的法理,尤其不能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以及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节,同时作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在认定受贿罪或处理罪数关系时反复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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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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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诸如轮奸等"加重情节"到底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争议,并带来对其认定应否考察主观罪过、因果关系等疑难问题。基于现行刑法为守护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拒绝加重量刑情节存在这一点,刑法立法和司法中的加重情节只能是定罪情节,具体为加重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立法上,定罪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的界分在于立法给该情节的刑罚配置不同。其中,对于定罪情节,立法给其配置的是相应的具体法定刑,而对于(法定)量刑情节,立法给其配置的是从轻、从重、减轻、免除处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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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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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There are disput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whether "aggravating circumstances" are regarded as conviction or sentencing in crime, such as gang rape, which bring difficult problems in affirmation of whether to investigate subjective fault and causality. Based on the existing criminal law to protect the principle of legality of the human rights and refused to add weight to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existence, the criminal legislation and justice in the aggravating circumstances can only be convicted with specific factors and specific elements. In the legislation, the boundary of the conviction plot and the (legal) circumstances of sentencing i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he legislation. Among them, circumstances for conviction, legislation to the configuration is corresponding to the concrete legal punishment, and for statutory sentencing plot, the legislation to the configuration is be given a lighter or heavier, to reduce or waive penalty function.%对于诸如轮奸等"加重情节"到底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争议,并带来对其认定应否考察主观罪过、因果关系等疑难问题.基于现行刑法为守护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拒绝加重量刑情节存在这一点,刑法立法和司法中的加重情节只能是定罪情节,具体为加重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立法上,定罪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的界分在于立法给该情节的刑罚配置不同.其中,对于定罪情节,立法给其配置的是相应的具体法定刑,而对于(法定)量刑情节,立法给其配置的是从轻、从重、减轻、免除处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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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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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第37条中的定罪免刑是一个政策性极强的制度设计,它与其他的法定免刑情节之间是包容关系,“犯罪情节轻微”与“不需要判处刑罚”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刑法》第37条中的定罪免刑制度应当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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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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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要求不得就同一犯罪行为进行两次以上刑法评价,同一项犯罪构成要素不能既作为定罪要素使用,又作为量刑因素使用. 要注意区分刑法规定中的"加重的犯罪构成"和"量刑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了几类降低入罪数额标准的情形,其中包括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及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两类情形,应将这两类情形视作"加重的犯罪构成",从而在量刑程序中不再考虑作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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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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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量刑情节的识别要解决哪些事由能够作为量刑情节以及量刑情节的单复数等问题.规范地识别量刑情节,意味着要有评价标准,即应依据基于法律理念、刑法原理、刑事政策等所生成的刑罚根据来进行;还要依据可能成为量刑情节的事由与刑罚根据的关联性,来对量刑情节及其单复数进行判断.由于作为刑罚根据的责任刑、预防刑等的功能和地位不同,量刑情节的识别需合理地区分影响责任刑的情节、影响预防刑的情节以及其它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