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换
土地置换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274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1篇、会议论文13篇、专利文献19605篇;相关期刊214种,包括湖南行政学院学报、江淮法治、领导决策信息等;
相关会议11种,包括第4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2012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社会管理创新与土地资源管理方式转变、纪念中国农业工程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暨中国农业工程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CSAE2009)等;土地置换的相关文献由333位作者贡献,包括赵沁娜、杨涛、杨盈盈等。
土地置换—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9605篇
占比:98.62%
总计:19879篇
土地置换
-研究学者
- 赵沁娜
- 杨涛
- 杨盈盈
- 史红亮
- 杨凯
- 丁明鲜
- 何宏伟
- 刘海云
- 孟广军
- 岳春光
- 张兴榆
- 张应华
- 张金明
- 曹祖红
- 李改英
- 李谦
- 温巧
- 王星
- 王苏成
- 薛晓鹆
- 赵娜
- 赵成胜
- 郑心一
- 陈凯
- 陈利根
- 高敏燕
- 黄贤金
- ZHAO Qin-na
- 丁万成
- 丁冰茜
- 丁国卫
- 丁开弟
- 丁文杰
- 万正国
- 世军2
- 严曙光
- 于一1
- 付素林
- 任晓燕
- 何红力
- 何芳
- 余婷
- 余慕溪
- 侯永倩
- 倪洪涛1
- 傅康生
- 凌平
- 刘丽1
- 刘亮
- 刘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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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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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1988年,某市因扩建市政道路拆迁了居民谭某的临街店铺,作为补偿将位于××路××号的一宗土地置换给谭某建房。同年7月,市城建局向谭某核发《民房改建施工决定》,载明改建面积99平方米,层数为3。1989年,该房屋建成(至今未改扩建)。2008年,谭某取得×国用〔2008〕第200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66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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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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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入市困局,源于社会保障与住房财产权间的内生性矛盾.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属性乃农村住房保障供给不足的补充手段,与由国家为给付主体的住房保障相比有所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分配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集体经济组织向其成员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以行使所有权.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固有权利的收益权的回复,不会导向集体土地的私有化.将宅基地使用权直接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在逻辑上都或多或少存在难以自洽之处.关于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路径,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由买卖的规定,通过农民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入市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向买受人分配相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的方式,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买受人三方间的"土地置换",并利用"回购"制度保障农民资格权的充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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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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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宅基地改革的国家政策导向意在增加以农房为基础的农民住房财产权,在这一共识之下首先需要统一的问题是:"一户一宅"与"一户多宅"需要在区分取得方式的基础上制定政策,"房地一体"也并非是农房入市的必然选择,因为农房不仅是一项财产性权利,更承担社会保障的重要使命.比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三权分置"的方式对农房入市进行"纵深推进"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存在障碍.在农民欲对其所有的农房及宅基地用益物权处分时,通过由集体组织收回该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可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相应份额的方式使得农房曲线入市.此种比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土地置换"的方式"横向拓展"农房入市的思路,与目前我国试点主推的宅基地"三权分置"路径相比较,在环境状况、人文状况、立法状况、现实状况和权利状况等方面都更具优越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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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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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鄂忠齐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哈尔滨新区土地分割转让中出现的问题及遗留土地置换工作程序相关事宜。会上,哈尔滨新区自然资源局与会同志汇报了《关于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关于长禹房地产公司土地分割拍卖事宜》《利民开发区遗留土地置换问题的解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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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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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某开发区管委会多年前允诺以14亩土地置换辖区一家公司近10亩土地,然而,事过十年,允诺的土地只到位了7亩多。为此,这家公司以违约为由将开发区管委会告上法庭,要求管委会继续履约,并且赔偿损失。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的判决结果。近年来,以更加柔和、富有弹性的行政协议方式代替以命令、强制为特征的公权行为,是行政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然而,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行政机关违约、毁约的情况时有发生。厘清行政协议的违约风险,对于行政机关理解依法行政原则,维护依法行政与行政权力机动性之间的平衡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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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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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村建设的发展也有了提高.土地指标的核心问题在于土地用途的变更以及开发容量和空间扩张.从权利视角来看,这些问题分别对应着土地开发权等学理问题.从土地开发权的来源而言,土地开发权的实质内容并非源于土地规划权,而是来自所有权.从土地开发权的性质而言,应当将土地开发权定义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从土地开发权的功能而言,作为独立的用益物权,土地开发权能够为土地规划等行为提供正当性基础,并且为集体及其成员的正当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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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国;
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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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建设用地趋紧、城市洪涝灾害频发等城市问题随之而来.在此背景下,对土地置换的定义、发展途径作以介绍,通过赋予土地置换新理念,就种植屋面的涵义、功能进行论述;并对种植屋面的政策规程和实践推进情况予以梳理;通过分析并揭示种植屋面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以期为国内种植屋面技术的推广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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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 Qin-na;
赵沁娜
- 《2015中国(上海)国际地下水、土壤监测与修复技术研讨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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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土地置换过程中严重的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地区土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主要因素.本文从城市土壤污染的内在机理研究、污染土地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研究、土壤污染与土地价值损失风险关系研究、污染土地治理和再开发投融资机制研究4个方面综述了国内外城市土地置换过程中土壤污染研究进展.述评认为土壤污染领域研究己经成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土壤污染的环境管理理论与方法滞后于其他要素的研究,土壤污染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土壤环境管理的重要决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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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李明;
曾水兵
- 《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第二十四届学术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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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空间日趋拥挤和大班额日益增多.学校建设是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空间拥挤和大班额问题的根本举措,然而却面临教育用地、建设资金及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困境.要化解这些困境,应当着眼于四个举措:开通教育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合理合法的土地置换;加大学校建设资金投入,拓展建设资金来源;协调政府各部门,设立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建设督导评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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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才
- 《2012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社会管理创新与土地资源管理方式转变》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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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中国土地开发权转移试验的得失,并提出完善建议。rn 方法:对比研究和理论分析。rn 结果:中国土地开发权转移试验经历了“土地置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两个阶段。该试验注重利用市场机制,协调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提升了土地管理绩效。该试验的环境保护倾向不突出,开发权交易市场不成熟而且不够尊重农民权益。rn 结论:短期内中国应该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长期内应该推动其向开发权高级形态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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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进军;
陈银蓉
- 《湖北省土地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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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东部发达地区遭遇了严重的土地资源瓶颈,为了缓解城市化进程与土地资源不足的矛盾,江苏、浙江、上海、山东以及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正在以农村宅基地置换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拓展城市未来发展空间.本文首先从开展农村土地置换的必要性以及实施的条件和原则进行分析,其次从农村宅基地置换的试点工作中总结了农村土地置换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公正的利益均衡机制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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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兵保
- 《第4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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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曾经,这里是"村城".在昆明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遍布着336个城中村,常住人口达76万,城中村居住用地面积19.5平方公里.市政府决定把"村城"变"春城".2008年起,在7年的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史,涉及常住人口70万人,加上流动人口,共110万人左右;拆除的建(构)筑物已经达3482.7万平方米.一刀切的城中村改造方式一直延续至今,城中村改造给昆明带来全新面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对区位交通较好的城中村可以采取转为城市社区的整治方式,避免推倒重建,应对村内破旧厂房、影响规划系统性的原村民私宅用地进行拆除重建,置换成城市建设用地,使该地块增值:全面增值社区内集体与个人物业资产。改造后的商业办公物业统一管理经营,使村民从房东变为股东,彻底融入规范化的现代城市经济运作方式作。城中村的功能多样,形式灵活,包容力强,成本低廉,它现在是我国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城中村不应被消灭,而应在其居民自愿和自助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增强、适度调整”;积极探索有效的城中村更新模式,避免推倒重建的野蛮改造模式。总之,应使其“有序存在”,少用或慎用“城中村改造”这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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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兵保
- 《第4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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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曾经,这里是"村城".在昆明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遍布着336个城中村,常住人口达76万,城中村居住用地面积19.5平方公里.市政府决定把"村城"变"春城".2008年起,在7年的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史,涉及常住人口70万人,加上流动人口,共110万人左右;拆除的建(构)筑物已经达3482.7万平方米.一刀切的城中村改造方式一直延续至今,城中村改造给昆明带来全新面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对区位交通较好的城中村可以采取转为城市社区的整治方式,避免推倒重建,应对村内破旧厂房、影响规划系统性的原村民私宅用地进行拆除重建,置换成城市建设用地,使该地块增值:全面增值社区内集体与个人物业资产。改造后的商业办公物业统一管理经营,使村民从房东变为股东,彻底融入规范化的现代城市经济运作方式作。城中村的功能多样,形式灵活,包容力强,成本低廉,它现在是我国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城中村不应被消灭,而应在其居民自愿和自助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增强、适度调整”;积极探索有效的城中村更新模式,避免推倒重建的野蛮改造模式。总之,应使其“有序存在”,少用或慎用“城中村改造”这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