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协调
国际税收协调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73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贸易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4459篇;相关期刊61种,包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理论界、社会科学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4年海峡两岸租税学术研讨会等;国际税收协调的相关文献由92位作者贡献,包括丁王芳、刘霞、凌岚等。
国际税收协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4459篇
占比:99.50%
总计:14532篇
国际税收协调
-研究学者
- 丁王芳
- 刘霞
- 凌岚
- 廖益新
- 徐倩
- 徐铖
- 杨燕英
- 梁俊娇
- 严琳霞
- 修卓
- 冯雷
- 刘丹
- 刘剑
- 刘梦珣
- 刘爱菊
- 刘隆亨
- 叶宝珠
- 叶莉娜
- 周宇琛
- 周苏明
- 姜晓杰
- 孔晓莉
- 孙悦
- 孙逊
- 崔晓如
- 张扬
- 张斌
- 张晓璞
- 张樱
- 张领
- 张领山
- 彭国翔
- 徐海荣
- 徐瑞娥
- 成慕杰
- 戚一
- 拉克·哈耐肯斯
- 施本植
- 曾九明
- 李举
- 李宝
- 李志慧
- 李旭鸿
- 李星
- 李树晗
- 李珂
- 李聪
- 李鑫
- 杨微
- 杨淼
-
-
李聪
-
-
摘要:
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税收制度构成巨大的冲击,形成了严峻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问题,致使国家税收流失,威胁国家税收主权。当前,该问题不仅导致国际税收规则和税收秩序面临巨大挑战,也让全球范围内税负和发展的不公平性越演越烈。为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国际组织和各国从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出发,完善国际税收规则、转变征管理念、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以确保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流失,恢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
-
徐铖
-
-
摘要:
增值税是加强国际税收协调未被触及的的一个重要领域,可以预见将在应对危机和支持全球经济复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从以下两方面出发,提出增值税协定的可行性:一是在各国增值税法律的冲突中存在的过度征税和征税不足的问题,通过协定比通过单边的国家行动可以得到更有效的解决;二是与所得税协定不同,增值税协定能把更多的合作利益分配给发展中国家而非发达国家,实现更公平的分配结果。增值税协定以实现国际利益的再分配为目标,以落实《OECD》增值税指南为路径,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的跨境交易征税提供新的途径。
-
-
李宝
-
-
摘要:
全球经济一体化、远程服务技术进步推动了国际业务发展,也会催生复杂的增值税征收规则。为了准确理解和应用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规则,笔者研究了英国、西班牙、新加坡等国家相关增值税法规。关于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规则,我国与欧美国家征免观点总体一致,但部分条款有差异,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做出进一步解释和加强国际税收协调。文中主要以英国增值税法规《741A公告》为例加以说明。
-
-
徐铖
-
-
摘要:
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重大影响,促使国际社会试图通过税收协调解决共同面临的税收挑战,比如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税收支持。增值税是还未被触及的加强国际税收协调的一个重要领域,可以预见将在应对危机和支持全球经济复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从以下两方面出发,提出了增值税协定的建议:一是在各国增值税法律的冲突中,存在着过度征税和征税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通过协定的方式比通过单边的国家行动可以得到更有效的解决;二是与所得税协定不同,增值税协定能把更多的合作利益分配给发展中国家而非发达国家,实现更公平的分配结果。本文认为增值税协定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的跨境交易征税提供了新的途径,并为后疫情时代建立一个更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税收协调体系打下基础。
-
-
赵利梅
-
-
摘要:
经济数字化时代下,税收征收地与价值创造地的错配加剧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数字化商业活动的收入定性和利润归属问题深刻影响着各国税收征管权的实施.为应对数字经济给国际税收秩序带来的挑战,部分国家率先展开对数字服务税的探索,旨在扩大常设机构范围,同时将用户参与嵌套进价值创造体系中,以此赋予来源地国对数字经济价值创造的税收征管权,然而单边的税收举措无法真正解决国际税收困境.目前正值数字经济国际税收征管秩序的重铸阶段,我国可从联结度问题出发,完善数字化常设机构定义,改进剩余利润分配法与部分分配法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建立国际税收新秩序过程中掌握属于自己的话语权.
-
-
龚辉文
-
-
摘要:
国际税收规则是指处理国际税收关系中公认的或被广泛认可的一般性标准或做法,是由征税主体规则、纳税主体规则、分税种征税规则、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规则以及税收例外规则五大类规则构成的一个体系。征税主体规则征税主体规则是反映征税主体(税收管辖权主体,或简称税权主体)所普遍遵循的税收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征税权规则。
-
-
-
段炳德
-
-
摘要:
根据中国信通院的研究报告《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19》,2018年,47个国家数字经济总规模超过30.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高达40.3%。其中约半数国家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美国数字经济规模居全球第一,达到12.34万亿美元,中国居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地位,规模达到4.73万亿美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既成为各国发展的新的澎湃动力,又对现有国际宏观经济领域秩序形成强烈冲击.
-
-
王丽华;
廖益新
-
-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经济背景下,建立在传统国际税法理论基础上的以居民税收管辖权为基础的现行国际税收协调模式面临着诸多挑战.晚近国际税法实践中有关居民税收管辖权规则的改革倾向表明,居住国税收管辖权已经不能反映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的更为密切的经济联系,也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量能课税原则、税收中性原则.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的推出和《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的签署①,为改革居民税收管辖权提供了良机.跨国所得课税权的改革应按照价值创造理论进行,未来加强价值创造理论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方案将对国际税收协调规则的重塑产生重要的影响.
-
-
郭滨辉;
成慕杰
-
-
摘要: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在全球经济融合背景下,税收协调是大势所趋.国际上的税收协调,无论从实体税法层面,还是从征管程序及反避税层面,都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已上升为国家级经济战略,做好湾区税收协调是时势所需.该文列举了比较典型的国际税收协调实践,指出国际间税收协调中存在的问题及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调的特殊性,并结合国际税收协调实践经验,对大湾区税收协调的总体思路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