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案件
受贿案件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2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90篇、专利文献922篇;相关期刊128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检察风云、人民检察等;
受贿案件的相关文献由306位作者贡献,包括亦珊、亦珊(文/图)、亦珊(文/图)1等。
受贿案件
-研究学者
- 亦珊
- 亦珊(文/图)
- 亦珊(文/图)1
- 李建军
- 李志兵
- 王显生
- 邹志宏
- 于志刚
- 李建新
- 海剑(文/图)
- 潘家永
- 马切明
- 东山听雨
- 于磊
- 仲长军
- 任慧民
- 伊杉
- 何勇
- 何立娟
- 何萍
- 傅大富
- 元静
- 兆兴
- 冬雪
- 冯媛
- 刁品中
- 刘亚
- 刘卫东
- 刘喆
- 刘国禹
- 刘天明
- 刘家驹
- 刘崇育
- 刘德友
- 刘志强
- 刘敬怀
- 刘晓光
- 刘晓燕
- 刘江冰2
- 刘清江
- 刘硕
- 刘良助
- 刘霞
- 单天霞
- 卢柳斌
- 古继轩
- 史有勇
- 叶海生
- 吕国成
- 吴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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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
魏洁萍;
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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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峰觉得这事靠谱,在他看来,李祥为人低调踏实,又有真才实学,况且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就可以获得回报在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46万余元的受贿案件背后,竟隐藏着一条“自洗钱”犯罪线索。今年3月29日,经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依法追加起诉,法院以受贿罪、洗钱罪一审判处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原处长高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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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江;
李灵雁;
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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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通过交易形式、收受干股形式、合作开办公司形式等不同形式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干股形式的受贿与合作开办公司、合作投资等方式的受贿表面上展现出差异性,时间上干股受贿是在公司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而合作开办公司、合作投资是在公司企业设立时。但笔者认为,两种受贿行为根本上具有内在一致性,均是没有出资却有权获得公司企业利润分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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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子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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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某省辖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赵某负责查办某县委书记钱某受贿案件。2015年1月,市纪委对钱某立案审查并采取两规措施,经审查发现,钱某和私营企业主董某关系密切,钱某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董某所送钱物共计60余万元。同时,钱某将平时收受的礼金或贿金共100万元放在董某公司吃息,双方约定月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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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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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贿罪是常见多发的腐败犯罪。一直以来,一定程度上存在同案不同判、罪刑不均衡等问题,在学界和社会上引起争议。一、受贿犯罪案件量刑中存在的问题(一)同案不同判的争议在我国,因受“计赃论罪”惯性思维和其他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对受贿罪的量刑存在同罪异罚现象,具体表现为,不同法院对相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明显不同,同一法院不同的审判庭或法官对相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明显不同,同一法院同一审判庭甚至同一法官在同一时期对类似受贿案件的处理结果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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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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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察体制改革以后,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统一由各级监委办理,从三年多来各级法院办理的受贿犯罪案件总体来看,案件在证据收集、调查程序、事实认定等方面更加严谨、规范。但新形势下受贿犯罪的情况更加复杂,实践中对一些受贿案件中索贿行为的认定,还存在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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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宁武县纪委监委按照统筹推进"不想腐"的部署要求,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就该县查办的一起扶贫领域渎职受贿案件,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和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干部共计40人到宁武县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在庭审现场,旁听人员直观地了解到了一名领导干部因一己私欲沦为阶下囚的整个过程,对违纪违法行为所承担的严重后果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通过旁听庭审的方式进行现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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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珊(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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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这起案件有些特殊,表现在如下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被告人涉案金额不大,属于“小苍蝇”档次,但张乃松却是完成一次请托,收受44万元;二是案发时张乃松已经退居二线,在行长位子上捞的钱,在调研员的位子上被揪了出来,时过境迁之后还是没能捂住权钱交易的勾当;三是在这起权钱交易的过程中,张乃松行使的是他的贷款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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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剑(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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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腐肃贪,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舆论焦点。为此,本刊刊发了大量的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的通讯报道。自本期起本刊将连载全国检察系统著名法制文学作家海剑先生撰写的职务犯罪案件长篇通讯。所披露的这些案件虽然已经有些久远,但时间的沉淀与空间的距离却使得作者能够以更广阔的视角观照和更全面的资料挖掘,充分反映腐败问题的特点及其滋生背景,更客观鲜活地展现贪腐与打击两股正邪力量博弈的激烈与艰难程度,从而更容易引起读者的深层思考,值得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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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珊(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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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被告人陈永江,男,1969年10月生,汉族,广西南宁人,大专文化。原任广西贵港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科长,曾任南宁海关缉私情报局技术处三科科长。因受贿罪经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