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火灾影响评估,以在短时间内控制随身携带的可燃材料的类型和数量。
解决方案:基于主要在核电相关工厂内每个区域中提供的可燃材料的类型和数量,根据发热量计算等效点火时间T1,该时间与根据该类型预先确定的耐火性能时间T2之差确定主要提供可燃材料的区域的边界骨架材料的厚度,并计算出允许时间T3,然后根据类型根据热值计算出可燃材料的等效燃烧时间T4新携带和使用的随身携带的可燃材料的数量和数量。将等效点火时间T4与允许时间T3进行比较。当等效点火时间T4等于或小于容许时间T3时,允许携带可燃材料。同时,当等效燃烧时间T4超过允许时间T3时,不允许携带可燃物。
版权:(C)2011,日本特许厅&INPIT
公开/公告号JP5289235B2
专利类型
公开/公告日2013-09-11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株式会社東芝;東芝プラントシステム株式会社;
申请/专利号JP20090193526
发明设计人 森田 浩志;
申请日2009-08-24
分类号G06Q50/06;G21D3/04;G21C9/04;A62C2/04;
国家 JP
入库时间 2022-08-21 16: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