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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带口罩的防疫系统及其工作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口罩、带口罩的防疫系统及其工作方法,包括:口罩本体、与口罩结合的容积结构和发光电子标签;所述口罩本体用于个人佩戴;所述容积结构设于所述口罩本体的外表面上,所述容积结构采用透明材质,其内放置所述发光电子标签;所述发光电子标签用于存储发光电子标签序列号编码及代表口罩佩戴者是否允许通行的状态信息数据,所述发光电子标签上设有红色发光体和绿色发光体,根据状态信息数据控制红色发光体和绿色发光体的显示状态。本发明在出入重要场所人员不需要通过携带的智能手机主动扫码、出示随申码或扫描二代身份证等手段实现个人健康状态识别,大大提升了出入现有场所人群的通过效率,满足重点场所人员快速通过的需要。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4903240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2-08-16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交大智邦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210823170.4

  • 发明设计人 凌卫国;赵子逸;罗磊;乔文俊;

    申请日2022-07-14

  • 分类号A41D13/11(2006.01);G06K7/00(2006.01);

  • 代理机构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31334;

  • 代理人李源

  • 地址 201306 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飞渡路66号1幢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6:25:24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23-07-04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 IPC(主分类):A41D13/11 专利申请号:2022108231704 申请公布日:20220816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

  • 2022-09-02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A41D13/11 专利申请号:2022108231704 申请日:20220714

    实质审查的生效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口罩、带口罩的防疫系统及其工作方法。

背景技术

在社会重点场所推行流动人员健康状态识别和监控,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同时,佩戴口罩是有效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

现有防疫管控措施中,“场所码”是为重点场所生成的一个专有二维码;“数字哨兵”是一种具有快速核验健康码、身份证、核酸检测信息等功能的硬件设备。每个重点场所,流动人员通过主动扫码、出示随申码或扫描二代身份证等手段实现个人健康状态识别。

专利文献CN112043986A(申请号:CN202010957716.6)公开了一款防疫、保卫、测温智能传感口罩,包括口罩本体以及嵌入式计算单元,口罩本体的两端均设置有挂绳,口罩本体的中间处通过缝合接口条进行缝纫联合,口罩本体的顶端内部设置有用于舒适鼻子的贴合钢丝条,口罩本体表面的一侧设置有呼吸阀,呼吸阀的内部设置有嵌入式安装盒,嵌入式计算单元安装在嵌入式安装盒的内部,嵌入式安装盒底部的一端设置有USB接口,嵌入式安装盒的表面开设有开关键,嵌入式安装盒的表面设置有LED指示灯。

现有出入重点场所流程中由于需要手机主动扫码或者出示随申码以及出示二代身份证进行扫描的动作,存在打开手机屏保(可能还需要存在屏幕解锁环节)并调用手机APP或者需要拿出身份证件扫描结合人脸识别等环节,使得现有场所人群通过效率的提升受到限制,难于满足重点场所人员快速通过的需要。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口罩、带口罩的防疫系统及其工作方法。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口罩,包括:口罩本体、与口罩结合的容积结构和发光电子标签;

所述口罩本体用于个人佩戴;

所述容积结构设于所述口罩本体的外表面上,所述容积结构采用透明材质,其内放置所述发光电子标签;

所述发光电子标签用于存储发光电子标签序列号编码及代表口罩佩戴者是否允许通行的状态信息数据,所述发光电子标签上设有红色发光体和绿色发光体,根据状态信息数据控制红色发光体和绿色发光体的显示状态。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带口罩的防疫系统,包括:将口罩本体与佩戴者身份进行绑定;

使用包含口罩佩戴者个人信息的智能终端扫描发光电子标签上的ID信息;

在智能终端获取发光电子标签上的ID信息后,将其上传至区域或者全国个人信息大数据中心,从而实现手机持有者的个人身份ID信息、健康状态信息与发光电子标签的绑定。

优选的,在携带发光电子标签的人员进出入场所时,配备有RFID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扫描信号发射装置的电子哨兵设备对其进行扫描,获取发光电子标签内的ID数据信息,并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优选的,在ID数据信息核实后,携带发光电子标签的人员被告知允许通过,则发光电子标签上的绿色发光体闪烁点亮。

优选的,在ID数据信息核实后,携带发光电子标签的人员被告知不允许通过,则发光电子标签上的红色发光体闪烁点亮。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带口罩的防疫系统的工作方法,执行如下步骤:

步骤1:佩戴包含发光电子标签的口罩本体的人员进入需要人员健康状态识别的场所出入口识别区域时,配备有RFID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扫描信号发射装置的电子哨兵设备向识别区域内发射扫描信号;

步骤2:扫描信号被佩戴人员的发光电子标签内置天线接收之后,感应产生电流并支持发光电子标签的RFID芯片正常工作;

步骤3:发光电子标签的RFID芯片在感应电流的支持下将存储区域存储的ID信息数据发送出去并由电子哨兵设备配备的RFID信号接收器进行采集接收;

步骤4:数字哨兵设备在接收到发光电子标签的ID信息数据后,将其上传至区域或者全国个人信息大数据中心,请求获取存储在区域或者全国个人信息大数据中心数据库内的发光电子标签的ID信息与口罩佩戴者个人ID信息之间绑定关系的信息,然后大数据中心将通过查询比对获得口罩佩戴者的健康状态信息并传输反馈给电子哨兵设备;

步骤5:电子哨兵设备对识别区域内各佩戴人员的发光电子标签进行标记,根据疫情管控政策判断并生成口罩佩戴人员是允许/不允许出入访问受限制场所的状态信息,并将口罩佩戴者的允许/不允许出入的状态信息通过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扫描信号发送给口罩佩戴者的发光电子标签,信息数据将被写入存储在RFID芯片的数据存储区内。

优选的,若RFID芯片内存储的是允许通过的状态信息数据时,则发光电子标签将控制绿色发光体闪烁点亮,当人员离开识别区域后,由于脱离了电子哨兵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发射区域导致发光电子标签失电,绿色发光体停止闪烁点亮。

优选的,若RFID芯片内存储的是不允许通过的状态信息时,则发光电子标签将控制红色发光体闪烁点亮,当人员离开识别区域后,由于脱离了电子哨兵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发射区域导致发光电子标签失电,红色发光体停止闪烁点亮。

优选的,未佩戴口罩或者未携带发光电子标签的人员在进出入识别区域内时,没有发光体闪烁,电子哨兵结合图像识别功能在可显示的监控屏幕上标识允许通过和不允许通过的人员图像;同时,监管人员根据进出入者佩戴口罩上是否有发光体闪烁以及闪烁的发光颜色对是否允许人员出入做出判断,其中,佩戴口罩上绿色发光体闪烁点亮的人员被允许通过,佩戴口罩上红色发光体闪烁点亮的人员、佩戴口罩但发光体不闪烁点亮的人员、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以及未携带发光电子标签的人员不被允许通过,对于被识别出不允许通过的人员,监管人员进一步采取其他人工措施进行人员进出入管理。

优选的,发光电子标签还可以粘贴在能直接观察到的衣帽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所设计的新型的无接触式健康状态快速识别用防疫口罩,出入重要场所人员不需要通过携带的智能手机主动扫码、出示随申码或扫描二代身份证等手段实现个人健康状态识别,大大提升了出入现有场所人群的通过效率,满足重点场所人员快速通过的需要。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防疫口罩结构示意图;

图2为口罩与佩戴者身份绑定工作流程图;

图3为场所出入时个人健康信息状态识别的工作流程图;

图中,1-口罩本体;2-容积结构;3-发光电子标签;31-红色发光体;32-绿色发光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发明,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化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无接触式健康状态快速识别用防疫口罩、个人健康状态识别装置、个人健康状态快速识别方法和个人健康状态识别软件,包括口罩本体1、发光电子标签3、可以将发光电子标签3与口罩结合的容积结构2、口罩与佩戴者身份绑定工作流程、场所出入时个人健康信息状态识别的工作流程等。

其中,口罩本体1用于个人佩戴;发光电子标签3用于存放发光电子标签序列号编码及代表口罩佩戴者是否允许通行的状态信息数据并且根据该状态信息数据控制红色发光体31和绿色发光体32的显示状态(闪烁或者熄灭);口罩与佩戴者身份绑定工作流程实现口罩与佩戴者身份绑定;场所出入时个人健康信息状态识别的工作流实现佩戴口罩者场所出入时个人健康信息状态识别。

本发明所设计的一种无接触式健康状态快速识别用防疫口罩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口罩本体1外表面附设可容纳发光电子标签的容积结构2;容积结构2采用透明材质;容积结构2内放置专用发光电子标签3;口袋内的发光电子标签3可以重复使用,当口罩本体1需要废弃时,发光电子标签3可以被取出并放置到具有相同容积结构2的新口罩本体1内重新使用;发光电子标签3存储区存储该发光电子标签的ID信息数据;发光电子标签3上设置一颗红色发光体31和一颗绿色发光体32。红色发光体31和绿色发光体32可以被发光电子标签3分别独立控制,红色发光体31和绿色发光体32受到各自控制信号的控制呈现发光或者不发光状态,其中,发光状态又分为常亮和闪烁两种类型。

口罩本体1与佩戴者身份绑定工作流程如图2:

取出发光电子标签3,使用包含口罩佩戴者个人信息的智能手机以及手机内安装的专门为本发明开发的手机应用APP,扫描发光电子标签3上面的ID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序列号条码、二维码等)。手机应用APP采集获取发光电子标签的ID信息后,将其上传至区域或者全国个人信息大数据中心,实现手机持有者的个人身份ID信息、健康状态信息与装有发光电子标签3的口罩本体1绑定。

电子标签不止粘贴在口罩上,还可以粘贴在衣帽上。

绑定成功后,发光电子标签3的绿色发光体32将点亮并持续一段时间后熄灭,口罩携带的发光电子标签3的ID信息与口罩佩戴者身份ID信息之间的绑定关系信息存储在区域或者全国个人信息大数据中心数据库内。完成以上绑定操作后,需将发光电子标签3重新放入容积结构2内,以便与口罩本体1配套使用。

场所出入时个人健康信息状态识别的工作流程如图3:

口罩本体1已通过口罩与佩戴者身份绑定工作流程完成与佩戴者身份ID绑定流程,佩戴包含发光电子标签3的口罩本体1人员进入需要人员健康状态识别的重要场所出入口识别区域时,配备有RFID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扫描信号发射装置的电子哨兵设备向识别区域内发射扫描信号。扫描信号被佩戴人员口罩本体1中的发光电子标签3内置天线接收之后,感应产生电流并支持发光电子标签3的RFID芯片正常工作。发光电子标签3的RFID芯片在感应电流的支持下将存储区域存储的发光电子标签ID信息数据后发送出去并由电子哨兵设备配备的RFID信号接收器进行采集接收。数字哨兵设备在接收到口罩本体1中发光电子标签3的ID信息数据编码后,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具体为:将数据上传至区域或者全国个人信息大数据中心,请求获取存储在区域或者全国个人信息大数据中心数据库内的口罩本体1所携带发光电子标签3的ID信息与口罩佩戴者个人ID信息之间绑定关系的信息,然后大数据中心将通过查询比对获得口罩佩戴者的健康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最新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还是阳性、核酸检测时间、人员规定时间内停留过的区域疫情状态等信息)并传输反馈给电子哨兵设备。电子哨兵设备对识别区域内各佩戴人员的口罩本体1所携带发光电子标签3进行标记,根据疫情管控政策判断并生成口罩本体1佩戴人员是否允许出入访问受限制重要场所的状态信息,并将口罩本体1佩戴者的允许/不允许出入的状态信息通过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扫描信号发送给口罩本体1所携带的发光电子标签3,信息数据将被写入存储在RFID芯片的数据存储区内。其中,RFID芯片内存储的是“允许通过”状态信息数据时,发光电子标签3将控制绿色发光体32闪烁点亮。当人员离开识别区域后,由于脱离了电子哨兵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发射区域导致发光电子标签失电,绿色发光体32停止闪烁点亮;RFID芯片内存储的是“不允许通过”状态信息时,发光电子标签将控制红色发光体31闪烁点亮。当人员离开识别区域后,由于脱离了电子哨兵高频或者超高频微波发射区域导致发光电子标签3失电,红色发光体31停止闪烁点亮;佩戴未携带发光电子标签3的口罩本体1或者佩戴普通口罩的人员在识别区域内时,没有发光体闪烁。电子哨兵可以结合图像识别功能在可显示的监控屏幕上标识允许通过和不允许通过的人员图像。同时,监管人员也可以根据进出入者佩戴口罩上是否有发光体闪烁以及闪烁的发光颜色对是否允许人员出入做出判断。其中,佩戴口罩本体1绿色发光体32闪烁点亮的人员被允许通过,佩戴口罩本体1上红色发光体31闪烁点亮的人员、佩戴口罩本体1但发光体不闪烁点亮的人员以及佩戴普通口罩的人员不被允许通过。对于被识别出不允许通过的人员,监管人员可以进一步采取人工其他措施进行人员进出入管理。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本发明提供的系统、装置及其各个模块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本发明提供的系统、装置及其各个模块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以及嵌入式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程序。所以,本发明提供的系统、装置及其各个模块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程序的模块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也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模块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程序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以上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化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质内容。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任意相互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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