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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裁與正宗:曲牌音樂的現象存有與歷史實踐

机译:别裁与正宗:曲牌音乐的现象存有与历史实践

摘要

[[abstract]]摘 要漢族藝術傳統自存一類以「曲」為名的文化體系。其中人文特徵包含以曲牌為曲目總稱的音樂現象,與長久以來透過創作、表演所建立傳統;及其在相關活動歷史累積過程間,為說明音樂內涵與建構特定文類—「曲」文學,逐漸形成以「曲學」為名的知識體系。在此文化體系內論曲傳統的藝術理念,尤其對音樂美感經驗的詮釋以及理解音樂的方法,向以追求「正宗」、「典型」為核心價值。進而再由內在理念發展為客觀化的格律理論。然相對於理論家企圖為每一隻曲牌訂定確切的內容,客觀世界中的音樂表現卻始終出現各種變化型,格律如何規範也常有莫衷一是的意見。因而正宗典型之外,不斷又有各種別裁現象的發展。理想與實況、正宗與別裁之間的差異,似乎成了長久以來曲學理論無從調和的矛盾。從格律理論所表現對曲牌音樂內容的認知模式,我們可以知道,「正宗」的概念之所以能夠長期主導曲學理論思想,源於曲家在認知的意向行動上,肯定一切曲牌皆有其特定實存的內涵。而且此一實有的主張,顯然不以確定的旋律現象為根據,而是透過主體認知意識中對音樂抽象存在的把握能力所完成的。故而在曲牌格律所見內容,實為音樂可變形象內在安定成份的理論詮釋。本論文以此曲牌音樂現象為主題,經由現象在歷史中的存在與認知活動,分析有關內容的構成與組織形態。為能分析、理解並闡明此一現象,筆者運用音樂所處歷史脈絡之「別裁與正宗」文化觀、古典曲論各家論述,以及不同曲牌音樂自身存有形態表現,分析、說明三者在發展進程間的交叉互動與辯證關係。同時並藉多元詮釋範疇為論述框架,就此音樂文化傳統在歷史間的互動現象,展開提問與觀察研究。個人在研究過程間,經由音樂及曲目形態現象分析觀察到,古典理論較不關心的集曲形式及其組裝音樂手法現象,其實提供著一種更貼近於古人視野的客觀依據,有助於我們分析曲牌音樂組織特性;其次,不論曲牌格律範式,或民間傳統有關「曲骨」的概念,與實際音樂深層的構造存有,彼此之間無法直接類比。這些現象只能說明古人如何從主體認知立場去分析與把握音樂對象,以及經此意向過程完成的詮釋內容。但卻導引著筆者由此延伸為曲牌音樂「現象存有」分析基礎。指出音樂具有可變形的再發展特徵,除有適應曲詞語言聲調的需要外,更涉及任何曲牌不只是單一獨存的曲目,通常又必須相互結合為一更大規模的結構,成為特定作品中的組織元素。在因應各種結合情況的過程中,「可變」成了曲牌音樂根本的藝術特徵之一。從內在安定的本有,到各種變形,再到組合特定作品,以至於實際演出的表演詮釋。個人以為,此一現象在藝術的形式特質上,實際展示了一個可分層充實的多層次框架。甚至於單一曲牌自身內部同時亦有此現象。故而若能披露此一從內在本有到外部展示過程,曲牌音樂藉此多層次框架構造,如何於每一層次間逐步得到充實與再詮釋。曲學傳統理論中的認知矛盾即有可能得到解決。
机译:[[abstract]]摘 要汉族艺术传统自存一类以「曲」为名的文化体系。其中人文特征包含以曲牌为曲目总称的音乐现象,与长久以来透过创作、表演所建立传统;及其在相关活动历史累积过程间,为说明音乐内涵与建构特定文类—「曲」文学,逐渐形成以「曲学」为名的知识体系。在此文化体系内论曲传统的艺术理念,尤其对音乐美感经验的诠释以及理解音乐的方法,向以追求「正宗」、「典型」为核心价值。进而再由内在理念发展为客观化的格律理论。然相对于理论家企图为每一只曲牌订定确切的内容,客观世界中的音乐表现却始终出现各种变化型,格律如何规范也常有莫衷一是的意见。因而正宗典型之外,不断又有各种别裁现象的发展。理想与实况、正宗与别裁之间的差异,似乎成了长久以来曲学理论无从调和的矛盾。从格律理论所表现对曲牌音乐内容的认知模式,我们可以知道,「正宗」的概念之所以能够长期主导曲学理论思想,源于曲家在认知的意向行动上,肯定一切曲牌皆有其特定实存的内涵。而且此一实有的主张,显然不以确定的旋律现象为根据,而是透过主体认知意识中对音乐抽象存在的把握能力所完成的。故而在曲牌格律所见内容,实为音乐可变形象内在安定成份的理论诠释。本论文以此曲牌音乐现象为主题,经由现象在历史中的存在与认知活动,分析有关内容的构成与组织形态。为能分析、理解并阐明此一现象,笔者运用音乐所处历史脉络之「别裁与正宗」文化观、古典曲论各家论述,以及不同曲牌音乐自身存有形态表现,分析、说明三者在发展进程间的交叉互动与辩证关系。同时并借多元诠释范畴为论述框架,就此音乐文化传统在历史间的互动现象,展开提问与观察研究。个人在研究过程间,经由音乐及曲目形态现象分析观察到,古典理论较不关心的集曲形式及其组装音乐手法现象,其实提供着一种更贴近于古人视野的客观依据,有助于我们分析曲牌音乐组织特性;其次,不论曲牌格律范式,或民间传统有关「曲骨」的概念,与实际音乐深层的构造存有,彼此之间无法直接类比。这些现象只能说明古人如何从主体认知立场去分析与把握音乐对象,以及经此意向过程完成的诠释内容。但却导引着笔者由此延伸为曲牌音乐「现象存有」分析基础。指出音乐具有可变形的再发展特征,除有适应曲词语言声调的需要外,更涉及任何曲牌不只是单一独存的曲目,通常又必须相互结合为一更大规模的结构,成为特定作品中的组织元素。在因应各种结合情况的过程中,「可变」成了曲牌音乐根本的艺术特征之一。从内在安定的本有,到各种变形,再到组合特定作品,以至于实际演出的表演诠释。个人以为,此一现象在艺术的形式特质上,实际展示了一个可分层充实的多层次框架。甚至于单一曲牌自身内部同时亦有此现象。故而若能披露此一从内在本有到外部展示过程,曲牌音乐借此多层次框架构造,如何于每一层次间逐步得到充实与再诠释。曲学传统理论中的认知矛盾即有可能得到解决。

著录项

  • 作者

    范揚坤; Fan YangKun;

  • 作者单位
  • 年度 2011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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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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