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送审稿])在国家档案局官网发布。随后,学术界就该修订草案(送审稿)展开了热议,但其中似乎就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立法亮点和成就说得较少。而在笔者看来,修订草案(送审稿)文本中有关社会档案意识、电子文件管理、档案社会化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公开"替代"开放"、权利与义务的均衡化表述、法定档案定义其属概念由"历史记录"调整为"文件、记录与数据"、"体制"与"原则"的规范表述、第七章与第八章的设计和安排等内容,体现了国家档案局立法组织者长期、反复、成熟的思考过程,文本内容丰富,规范准确而具体,规范设计的操作性强,亮点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