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更好地计算工程项目征占用土地资源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情况,1982年出台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一次提出了农村生产安置人口的理念,并被进一步引入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结合当时刚刚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概念中农村生产安置人口局限于以耕地为生产资料且村组内人均耕地数量相近的背景。结合30多年改革开放成果,村民已经脱离仅仅依靠土地的生产生活模式,且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承包土地年限不断延长,原有的以土地及基础,耕地平均分配的情况已经不再存在,因此仍采用以耕地和人均耕地为基础的生产安置人口计算方法已经难以适应当今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的现实需要,有必要探讨新的计算方法。本文在分析现行计算方法存在弊端基础上,研究探讨了收入分析法的优缺点,并提出了收入分析法。提出收入分析法对现采用的计算方法有一定的补充作用,特别是人均耕地较少的村组,建议采用收入分析法进行复核和修正。为便于更准确地计算生产安置人口,建议地方统计部门及村组完善其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千差万别,移民设计工作者需要不断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研究,以便于提出符合移民实际情况的安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