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按照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上第000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建议”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对此提案复函的指向,调研组选择了处于义务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学校任课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为调查对象,从中小学生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及学生家长、学校教职人员对法治教育的认知、主张两个方面展开,进行描述性研究和横剖研究,严格依照建立在科学概率抽样基础上的大规模问卷调查法,以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有益的、更具操作性的建议.目前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几个关键问题值得注意:学生欠缺基本的法制常识,法律知识并非学生在生活中的首要行为准则,学生家长与学校教职人员对法治教育的目的存在不同理解.从受众基础、社会氛围、主导力量三个方面看,开展并完善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己具备较成熟条件,下一阶段应注意构建“学校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法治教育模式.同时,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可在如下各方面进行完善:其一,提升现有教师队伍素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学,利用现有资源,多措并举,尽可能地对全体教职人员进行法治教育专业培训.其二,变革现有法学教材体例、内容,教材建设应指向公民意识、法治理念的培育,而非单纯普及安全知识、法制知识.其三,创新教学模式、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的教育参与度.教学模式应注重学生的行动和实践参与,避免抽象知识的讲授,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做到“教育生活化”.注重通过法治主题的动画、电影等形式来传播法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