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索天津市城镇医保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医疗资源使用和费用构成情况,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患者经济负担提供参考.方法: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天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30%随机抽样数据.在2008-2010年间曾有过至少1次精神分裂症住院或门诊诊断,并且在首次诊断之后持续参保12个月的患者被纳入研究.研究分析了精神分裂症患者医疗资源使用以及费用构成,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医疗费用的影响因素.结果:2125例精神分裂症患者被纳入研究,平均年龄52.3岁,女性占50.7%,退休患者占55.7%.在纳入后12个月期间,1291例(60.8%)患者曾有过至少1次精神分裂症住院,其次均住院天数为70.7天,年均住院天数为157.3天.1254例(58.9%)患者曾有过至少1次精神分裂症门诊,年均门诊次数为6.2次.患者年人均医疗费用为12120.1元,其中个人负担17.5%(2120.0元).总费用中治疗费45.7%,检查费19.9%,药品费15.4%.抗精神病药品费用占总药品费用53.4%,其中96.8%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品费.回归结果表明女性患者医疗费用高于男性患者,年龄越小、年均住院天数越长的患者,医疗费用越高.结论:青年患者和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费用较高,需要得到更多关注.建立和完善社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将是减少患者专科医院住院日,最终减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