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孟子)记载孟子(约公元前385年~公元前304年)答桃应的舜窃父负而逃一章,广为人所讨论,而颇多认为由此而见儒家重视情而轻法理。欧阳修(1007~1072)的《析五代史.周世宗家人传论》,把舜窃父负而逃与周世宗(921~959)不论处其父柴守礼杀人事件速在一起讨论,认为两人都是行权,其言论引来不少反封意见。桃应只问设问,历史上没有瞽瞍杀人事件,但柴守礼杀人,却明载于历史,欧阳修重视孟子,取孟子的言论作为理据,不过,孟子处理舜与欧阳修处理周世宗的事宜其实不同,表面上,二人都以人伦为主,而孟子的处理虽然行权,但以儒家的觉醒精神为最重要原则。欧阳修以为孟子以权为要旨,而周世宗同样行权,于是以为当人伦与法理产生街突时,可以因权而轻法,这样令人误会儒家于人伦与法理不可并存时,会罔顾法律。本文论述两事,以见儒者其实重视内省精神,重视觉醒,孟子固然重人伦,而没有轻法律;欧阳修自以为得孟子之意,其实出现误差,以至于儒家的觉醒精神或由是不能彰颗。然而,政治还归政治,儒家的生命情调不容易在以现实为主的政治世界找到实践时空。周世宗的处事态度,虽然不能符合儒家以人伦亲情为重的觉醒精神,弃天下而去,在当时纷乱政局却没有受到责备,可见周世宗所采取的所谓行权态度,即有别于孟子,而没有不妥当的政治结果,然则桃应与孟子的答问,仍是儒家有待付诸实行之人生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