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译:什么是联合国《和平权利宣言》-从作为国家的和平到作为权利的和平
平和への権利(right to peace); 平和を享受する権利(right to enjoy peace); 国連人権理事会(UN Human Rights Council);
机译:“撤离权”旨在确立“和平生活权”和“逃避暴晒并享有健康的权利”
机译:和平权宣言和核武器条约-“再次和平世界”的真正措施
机译:“通向世界的权利:实现联合国宣言的趋势和运动”
机译:从管理人员的实际使用状况和支持方法的角度来看“儿童梦想公园”的空间特征“基于“川崎市儿童权利条例第2部分”的儿童场所的功能和作用)
机译:在日本科学教育中引入STEM教育并树立对未来的愿景:通过开发和实践从婴儿到小学生的STEM教育计划
机译:民事诉讼程序案例研究在本案判决书中,从发布临时处分令之时起,就判定不存在保留在临时处分令中的权利,并且由于改变了情况而取消了临时处分令。如果最终确定该决定,则收到临时处置令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根据作为保护执行而做出的间接强制性决定,退还与所收取款项有关的不当收益。要求损害赔偿的案件(最高法院第224(2008)号(收到)第224号,2009年4月24日,第二小法院的判决/上诉驳回,民述第63卷第4号第765页,第1482号判决) (第12号,第2046、79,J.1299、144,Kinho 1874、155,Kinsho 13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