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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地方真能自扛吗?

         

摘要

<正>《中国经营报》报道:根据国办《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明确对于债务风险,中央有执导的义务,不承担救助的责任。根据《预案》要求,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事实上,收支差加大在全国范围逐渐突出,财政收入增速已经连续数月低于财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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