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人事》 >关于进一步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慈溪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慈溪市)

         

摘要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优秀农村后备人才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五年多来的实践,我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72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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