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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从7月起,省级特色小镇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将以这一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

         

摘要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推行以下改革措施:免于环评手续,网上在线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承诺备案管理,创新环保“三同时”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工作重点为高质量编制改革区域规划环评,制定改革区域统一的环境标准,制定改革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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