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经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根据部门职责特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根据部门职责特点

         

摘要

《方案》明确,一是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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