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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有必要更名换姓

         

摘要

名字是符号,是代码。然而,在现实社会实践生活中,名字却是性质的标签,除了动植物外,一切名字都具有它的属性。中国人乃至世界人都知道,中国的改革先从农村开始,为适应农村改革的需要,首先是正名。把“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小队”改为“村民小组”,“社员”改称“农民”。名字一改,性质全变。土地就名正言顺地分配到农民手中,土地交给一家一户农民,农民自己管理,自己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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