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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时代网络小说到网络剧的跨媒介传播——以《陈情令》为例

         

摘要

cqvip:IP(Intellectual Property)原译为“知识(财产)所有权”,但在自2014年此概念应用于影视界并迅速引发市场热议时,它主要指文化产业领域中文学作品的版权,投资者可以通过改编形成全产业链的开发与价值挖掘。近年来,优质影视剧本匮乏,而网络文学在媒介融合的社会环境下,逐步贴合受众阅读偏好日益成熟,用户规模也日益扩大。阅文集团发布的《2018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超4亿,占网民总量50%以上。

著录项

  • 来源
    《青年记者》 |2020年第20期|72-73|共2页
  • 作者

    王哲; 王一焱;

  • 作者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

    联合日报社;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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