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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违法性认识与犯罪认定

         

摘要

行政违法性认识不是违法性认识的对象,也并非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但要想成立行政违反加重犯,则必须具备行政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就认识错误而言,行为人对符合行政管理规范规定的禁止事项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的认识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对禁止事项的评价错误则属于法律的认识错误,只有根据具体情况,行为人确实不具有回避行政违法性认识错误之可能时,才不构成相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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