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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钱塘江流域执行最严格污水排放标准

         

摘要

2014年10月1日起,钱塘江流域5个地市的共11个行业将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这一标准也是最严格的国际标准。此次排放限制的更改,共涉及杭州、金华、衢州、绍兴、丽水等五个地市的24个区(县)市和11个行业。针对不符合排污标准或准入条件的项目,将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已经存在的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年底前一律依法关停或搬迁。接下来,各地环保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或交叉执法行动,对钱塘江全流域重点污染源严格监管。涉嫌非法处置危废3t以上,超标排放重金属3倍以上,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等排放有毒物质等环境违法犯罪企业,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废水超过纳管标准排放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治理。对废水超标排放入环境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存在严重超标排放、偷漏排、重金属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的企业,停产整治并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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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水排水》 |2014年第10期|75-7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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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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