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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

         

摘要

2018年1月底,为改善水环境质量,落实水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月度评价。不同的名词埘应不同的惩罚机制。该“办法”白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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