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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摘要

2016年以来,浙江省湖州市坚持“走在前、作示范、当标杆”,采取“法治引领、体系建设、城乡统筹、全民共建”四大举措,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主要做法是:一、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地方性法规湖州市在《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义务和行为规范。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中,明确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要求。在《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中,填补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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